本报讯(记者孙阎河)近日,记者从有关方面获悉,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的通知》以及《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土壤污染防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和建设用地准入管理,确保全市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我市采取多项措施扎实推进净土保卫战。
在强力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方面,我市计划利用3年时间,推进实施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切实加强对优先保护类耕地的保护,积极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稳妥开展受污染耕地的治理与修复,依法开展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并计划在2019年年底前,初步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2020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计划在2019年年底前,全面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当年目标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实施安全利用类耕地技术措施全覆盖,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任务。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当年目标任务;2019年年底前,借鉴济源、新乡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经验模式,有序推进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年度累计目标任务;202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受污染耕地土壤治理与修复任务。
在全面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基础方面,我市计划利用3年时间,全面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积极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加快土壤环境监测制度和能力建设,并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建立污染源监管清单;2020年10月底前全面掌握影响土壤环境质量的污染源种类、分布和环境风险状况;2018年年底前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计划在2018年至2020年,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掌握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计划在2018年年底前,形成部门土壤环境信息共享机制,严把建设用地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项目准入、许可关;2019年年底前,形成运行良好的污染地块部门联动监管机制;2020年10月底前,实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
在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方面,我市计划利用3年时间,深化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管和重点区域综合整治,加强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加强生活污染源管控,推进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及综合利用,加快对尾矿库的专项整治,积极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并计划在2019年10月底前,对桑坡皮毛群19家皮毛企业涉水工段实施关闭,新规划的5家鞣制集团全部建成投运;全市2020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要比2013年下降12%;2020年10月底前,全市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市农膜回收利用率达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推广到全市30%的产粮大县;2020年年底前,形成较完备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2020年10月底前,全市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分别达到90%、95%以上,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提高10%以上;2020年年底前,力争形成符合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在矿区环境、资源开发利用、资源综合利用、节能减排、科技创新与数字化矿山等方面达到较高水平的矿业发展新模式。
据悉,我市还将逐步实施建设用地污染地块联动监管,计划利用3年时间,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加强对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的管理和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的管理;防范和化解各类土壤环境风险,实施农用地土壤污染预警,加强土壤污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