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世家小区系焦作市城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的规定,请焦作市城新置业有限公司原法人代表或权益承继人,自发布通告之日起60日内,与龙源世家小区业主委员会或锦祥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联系,配合该业主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逾期不配合的,视为自愿放弃相关权利,将由龙源世家小区业主委员会或锦祥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和业主共同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
业主名单:尚彬
坐落:龙源世家小区15号楼2单元7号
焦作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龙源世家小区业主委员会
锦祥花园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