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金华)记者昨日从市发改委了解到,今年年初以来,我市加快推进“双替代”(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各县(市)区提前编制清洁取暖实施方案,全力推进清洁取暖“双替代”工作。截至10月底,全市累计完成“双替代”82009户。
“双替代”供暖工作,是治理大气污染、消除雾霾的重要措施,是我市打好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和清洁取暖试点市建设的重要内容。我市不仅把推进“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工作作为一项环保工程、蓝天工程,更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民生工程。
推进清洁取暖,一头连着蓝天白云,一头牵着百姓温暖过冬。为及早推动工作开展,市发改委按照“企业为主、政府推动、居民可承受”的原则,先期研究制定出台《焦作市2018年度“电代煤”“气代煤”居民户冬季清洁取暖补贴资金发放暂行办法》,对全市“双替代”供暖补贴资金发放条件和范围、补贴标准、资金来源、资金发放流程等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自8月23日我市顺利通过《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评审后,市发改委及时对补贴政策进行调整,以更加优惠的政策鼓励和调动广大居民参与清洁取暖的积极性。
为确保“双替代”供暖进度可统计、可监督、可考核,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完善“电代煤”“气代煤”供暖建档立卡制度的通知》,对民用住宅建档立卡、公用建筑建档立卡和其他工作等提出统一规范的填表要求,建立工程进度信息报送制度,并于6月底完成了“确村确户”工作和建档立卡工作。
为加快推进“双替代”工作进度,市发改委印发了《关于建立“双替代”供暖工作督导机制的通知》,抽调市发改委、市供电公司和燃气公司等单位工作人员,成立一个协调组和三个督导小组,并按照既定督导内容对所分管区域开展定期督导工作。
与此同时,市发改委建立定期通报制度,每周对各地“双替代”进度情况进行通报。10月中旬,“双替代”工作启动日调度、日通报制度,按照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建立台账、倒排工期,加班加点推进“双替代”工作落实。
此外,市发改委还通过多种形式动员各县(市)区开展“双替代”政策宣传工作,印发各类宣传资料10万份,在全市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