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保证金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明电[2018]80号)等有关规定,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决定退还自2015年6月1日到2018年7月30日缴纳的医药采购项目药品和耗材保证金(退款明细表详见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请投标单位或个人于2019年2月1日前,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到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大厅保证金窗口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咨询电话:(0391)3568911。
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8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