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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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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 年12月11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案件办理结果公示
(第8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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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焦作市孟州市

  受理编号:JZX20181031019(该案件由孟州市和沁阳市分别办理)

  反映情况:

  (一)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的皮毛厂,检查时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周而复始,地下水严重污染。

  (二)洁净型煤宣传不力,劣质煤球不打击,洁净型煤补贴只喊口号不兑现。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孟州市南庄镇桑坡村的皮毛厂,检查时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周而复始,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

  2018年7月,孟州市召开南庄毛皮群污染综合治理工作动员大会,成立由孟州市委书记任政委、市长任指挥长的高规格指挥部,印发了《孟州市南庄毛皮群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抽调公检法、税务、环保、国土等40多个部门齐上阵,组建工作专班,以取缔毛皮企业涉水工段为核心,协调联动、全力攻坚,开展毛皮群污染综合整治。截至8月底,南庄镇135家毛皮企业涉水工段已全部拆除。拆除后,建立周巡查制度,组织市直单位持续做好拆除企业巡查监管工作,严防涉水工段生产反弹。同时,以“关、搬、转、治”为重点,加快毛皮园区建设,实现集中鞣制、综合治污、达标排放,彻底淘汰南庄皮毛产业的落后工艺,实现企业规范达标生产。

  1.关于检查时停产,检查过后继续生产,周而复始问题。

  2018年10月11日,工作组巡查发现,孟州市宏峰羊剪绒制品厂在涉水工段拆除后,擅自恢复建设了相关生产设施。工作组立即组织环保、公安等部门依法对其新建设施进行强制拆除取缔。在之后巡查过程中,未发现类似问题。

  此项问题部分属实。

  2.关于地下水严重污染问题。

  11月2日,孟州市环境保护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庄镇桑坡村地下水进行抽样化验,共取样5个,检测结果显示氨氮平均0.0268mg/L,COD平均15.2mg/L,pH平均7.23,总铬、总磷均未检出,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Ⅲ类水标准。

  此项问题不属实。

  (二)关于洁净型煤宣传不力,劣质煤球不打击,洁净型煤补贴只喊口号不兑现问题。

  2017年,按照上级推广实行洁净型煤要求,我市将不符合洁净型煤生产工艺的24家煤球厂依法进行取缔,新建洁净型煤生产企业7家,全部达到清洁型煤生产要求。

  1.关于洁净型煤宣传不力问题。

  2017年以来,孟州市印发了《孟州市民用洁净蜂窝煤推广工作方案》《孟州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实施意见》,在全市7家洁净型煤企业所在地醒目位置统一制作了高度为5米的立式宣传标牌;在乡镇街道所在地和企业所在地悬挂多条宣传标语,大力宣传使用洁净型煤;在洁净型煤运输车辆上张贴洁净型煤标识标牌及洁净型煤各项质量标准规定等,多措并举大力宣传推广洁净型煤。

  此项问题不属实。

  2.关于劣质煤球不打击问题。

  2017年以来,我市质监部门按照每月至少抽检一次,采暖季每月不少于2次的高频次对辖区内的7家洁净型煤生产企业不定期进行监督抽查。截至目前,共抽检109个批次,其中,对1个批次产品质量不合格的企业进行了处罚,并帮助问题企业分析不合格原因,督促其整改。

  此项问题不属实。

  3.关于洁净型煤补贴只喊口号不兑现问题。

  2017年,我市制订了《孟州市洁净型煤替代散煤财政补贴实施方案》,但由于上级未出台相关财政补贴办法,且我市洁净型煤价格稳定,未出现型煤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我市暂未实施洁净型煤补贴。

  此项问题属实。

  处理及整改情况:

  (一)针对南庄镇桑坡村毛皮企业存在的问题,我市将进一步严格管控措施,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毛皮企业停产整治到位,严防死灰复燃。

  (二)针对洁净型煤补贴问题,我市将加大对洁净型煤原料供应、生产、消费等环节调研力度,在确保煤质达标的基础上,按照上级要求,适时落实洁净型煤补贴。

  问责情况:无。

  二、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X20181031019(该案件由孟州市和沁阳市分别办理)

  反映情况:多年前焦作市关停小火电,而沁阳电厂成了漏网之鱼,打着居民供暖的旗号,实则为小污企业供气,全省半数以上的腐竹厂隐藏在小火电厂里,污水不经过处理肆意排放。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不属实。

  1.关于反映的多年前焦作市关停小火电,而沁阳电厂成了漏网之鱼,打着居民供暖的旗号,实则为小污企业供气的问题。

  反映的企业为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位于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是昊华宇航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沁阳氯碱分公司的热电分厂,属于热电联营,按照我市产业集聚区的规划要求向沁北工业园区企业供应蒸汽。该厂总装机容量11MW,配套2×220吨煤粉锅炉和1×240吨循环液化床锅炉,目前1台220吨煤粉锅炉停用(1号),运行1台220吨煤粉锅炉(2号)和1台240吨循环液化床锅炉(3号)。2016年,该公司按照焦作市环保局的要求对2号和3号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2017年4月30日通过沁阳市环保局现场环保核查(沁环防〔2017〕13号);2018年10月2日,焦作市环保局对该公司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410800615029192N001P)予以换证。

  2.关于反映的全省半数以上的腐竹厂隐藏在小火电厂里,污水不经过处理肆意排放的问题。

  反映的问题因涉及全省,不属于我市受理范围。2018年11月2日,经我市环保部门执法人员对沁北工业园区排查,在沁阳市长怀电力有限公司南边有一家腐竹生产企业,全称是沁阳市利豪豆制品厂,产品为豆制品腐竹。2016年该厂按照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要求,年产200吨豆制品腐竹加工项目完成了现状环境影响评估,并经沁阳市环保局备案公司。生产用蒸汽依托长怀电力管道输送至生产区,生产废水主要包括泡豆废水、车间清洗废水和设备清洁废水,所有废水经厂内设置的废水暂存收集池沉淀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经沁阳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处理及整改情况:我市要求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强对企业的监督管理,确保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利益。

  问责情况:无。

  三、焦作市沁阳市

  受理编号:JZD20181031109

  反映情况:沁阳市西向镇捏掌村东北角1公里左右,有一个厂(未挂牌),散发难闻气味。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信访举报件反映的问题基本属实。

  沁阳市西向镇捏掌村东北角为沁阳市沁北产业集聚区化工园区,经环境执法人员现场核查,园区内企业厂外均有企业名称标识。沁阳市产业集聚区沁北园区化工园区位于沁阳市西向镇以北、太行山脚下,2018年2月6日《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发展规划(2016-2020)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河南省环保厅审批(豫环函〔2018〕22号),在焦克路以南分布有义庄村、赵寨村、捏掌村、西向镇等,随着沁阳市产业集聚区的发展,存在村庄与工业区距离较近的问题。但为了避免和减轻工业企业对周边村庄的影响,沁阳市产业集聚区在项目入驻上严把环保准入要求,通过合理选址和调整企业布局,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内均不涉村庄。目前,化工园区共有化工企业14家,涉及氯碱、三氯氢硅、氯化石蜡等依托氯碱行业的下游精细化工企业,全部办理有环评审批手续,其中6家通过环保验收,5家正在自主验收,3家在建。经查阅企业的监督性监测报告,污染物均符合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

  群众反映的气味难闻问题,是指化工厂排放出的挥发性有机物及部分涉及二氧化硫、氯化氢、酚类和硫化氢等混合气体造成异味的问题,在个别地方、个别时间段存在,主要原因是:一是园区北界紧邻太行山,天然的地理劣势造成空气扩散性差,化工企业在达标排放的情况下,排放因子在不利扩散条件的静稳天气下,在大气中积累叠加反应,形成异味,影响了园区周边的空气质量;二是化工原料和产品自身散发有化学品特征气味;三是个别化工企业存在管理不严、设备老旧、物料跑冒滴漏、无组织废气收集不全等问题。尤其是距化工园区较近居民,对这些异味反应强烈。近年来,沁阳市根据省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加大了对化工园区废气排放企业的治理力度,针对无组织排放问题,在每家企业厂界处安装特征污染因子监测报警装置,及时掌握企业排放数据,针对超标排放企业,坚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切实做到“零容忍”。经过整治,化工园区异味已明显减轻。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10月28日,我市环保部门委托河南宏达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化工园区周边特征污染因子开展检测,目前检测工作正在有序进行,等待检测结果出来以后,再作相关处理。下一步,我市环保部门将继续加大对化工园区的监督检查力度,发现违法排放污染物的行为从严查处,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问责情况:无。

  四、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31106

  反映情况:修武县国土局北边500米路东,众光耐酸砖瓷业有限公司,晚上8点以后在制粉车间使用煤,污染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1.举报中所称的“修武县国土局北边500米路东,众光耐酸砖瓷业有限公司”,实为焦作市众光耐酸瓷业有限公司,位于修武县五里源乡大堤屯村(县农业局试验场南200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1785052176W,法定代表人袁福平,主要生产销售耐酸砖、盲道砖。该公司年产20万平方米耐酸砖项目,2007年12月由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08年1月14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焦环评表字〔2008〕08号),2010年1月26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验收(焦环开验〔2010〕13号)。2014年7月该公司将年产20万平方米耐酸砖项目改扩建为年产150万平方米耐酸瓷板项目,2014年7月由焦作市环境科学研究所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2015年2月5日经修武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修环评表字〔2015〕4号),2017年12月河南省烽火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耐酸瓷板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设备:湿式球磨机、湿式振动筛、泥浆池、全自动液压制砖机、喷雾干燥塔、干燥窑、烧成窑。生产工艺:原料(黑瓷矸、石英砂等)→湿法球磨→喷雾干燥→料仓→制砖→干燥→烧结→成品。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有:四管式旋风除尘器一套、脉冲袋式除尘器一套(850袋)。该公司年产150万平方米耐酸瓷板项目环评要求喷雾干燥工段“将燃煤热风炉改为燃气热风炉,燃料改用天然气”。

  2.关于“晚上8点以后在制粉车间使用煤,污染大”问题。2018年11月1日晚上10时,经现场调查,焦作市众光耐酸瓷业有限公司正常生产,环保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该公司2011年11月在喷雾干燥工段(制粉车间)建设一台10吨链条式燃煤热风炉,主要利用炉内热风,用于生产过程中泥浆的烘干及制粉,2015年3月该公司在原有10吨链条式燃煤热风炉的基础上,利用原有炉膛,将其改为以天然气为燃料的热风炉,同时煤也可作为燃料使用。现场检查时,距离10吨链条式热风炉10米处附近存放燃煤约50包,约20吨,未发现10吨链条式热风炉使用燃煤,但存在使用燃煤迹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2018年11月2日,修武县环保部门下达《监察通知》(修环监〔2018〕92号),责令焦作市众光耐酸瓷业有限公司立即清除厂区内燃煤,拆除10吨链条式热风炉减速机(用于向炉膛输送燃煤的设备)。目前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五、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31107

  反映情况:1.修武县郇封镇庞屯村东500米和焦作电厂新厂南门西边100米之间有一个屠宰场,粪便污水排到旁边的小河沟里,污染水质,而且散发难闻气味。

  2.当地环保局不作为。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1.举报中所称的“修武县郇封镇庞屯村东500米和焦作电厂新厂南门西边100米之间有一个屠宰场”,实为修武县玉润肉联专业合作社,位于修武县郇封镇庞屯村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4108217991543683,法定代表人范玉合。该合作社生猪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于2009年11月3日经焦作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焦环评表字〔2009〕157号),2009年年底投产,项目总投资148万元,其中环保设施投资70万元。主要设备:剥皮机、洗猪机、V型输送机、自动放血线、驱动装置、200型刨毛机、胴体提升机、分段锯、分割输送机等。生产工艺:生猪→冲淋→套宰放血→1、2次冲洗→予剥脱毛→开膛→劈半→排酸→分割→集冻→冷藏→外售。环保设施:活性炭吸附装置、污水处理站(隔油后厌氧+耗氧+高效纤维过滤器+在线监测系统)等。该合作社生猪深加工项目2016年1月至2018年5月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6月份恢复生产。

  2.关于“粪便污水排到旁边的小河沟里,污染水质,而且散发难闻气味”问题。经现场调查,修武县玉润肉联专业合作社生猪深加工项目,正常生产,在屠宰车间的内脏处理工段恶臭气体经集气罩收集+风管+活性炭吸附装置+15米高烟囱排放;车间废水经污水处理站处理后自动监控在线数据显示COD、氨氮、总磷均达标排放,排入厂区南侧的葛常河。

  3.关于“当地环保局不作为”问题。修武县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对该合作社每月进行现场检查一次,并记录归档。现场检查过程中,该合作社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在线数据正常传输,污水达标排放,未发现环境违法行为。

  处理及整改情况:1.夯实网格责任,加强环境监管,确保不发生环境问题。

  2.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环境保护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的知晓度,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

  问责情况:无。

  六、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4

  反映情况: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六股涧村,村西往乡政府去的路北有一家养鸡场,粪便直接堆放在路边,离居民区20米左右,路南有一家养猪场,下雨时粪便污水直接排至路面、耕地,气味难闻,影响生活。老板叫侯全福(个人信息不公开)。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焦作市修武县西村乡六股涧村,村西往乡政府去的路北有一家养鸡场”问题。

  经查,该举报属实。

  该养鸡场为西村乡六股涧村村民侯全富(举报中称侯全福)1996年建设,占地面积约1600平方米,建设有4个鸡舍和1座办公楼。其中,2间蛋鸡舍,占地面积约360平方米,现存栏蛋鸡约6000只;一间幼鸡舍,占地面积约195平方米,现存栏幼鸡约2000只;一间鸡舍处于闲置状态,用于存放饲料,占地面积约210平方米;1座办公楼用于居住,占地面积约150平方米;该养鸡场年存栏量8000只,未达到规模化饲养场标准。

  (二)关于“粪便直接堆放在路边,离居民区20米左右”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该养鸡场东北侧20米处,建有长16米、宽4米、深6米的化粪池,养鸡场产生的粪便通过绞刀泵输送至化粪池,定期由杨树林收购,用于施肥。通过对该养鸡场周边道路查看,未发现在道路上堆放粪便。

  该养鸡场位于西村乡六股涧村村西,距最近的村民居住地(六股涧村)约190米,不在禁养区范围。

  (三)关于“路南有一家养猪场,下雨时粪便污水直接排至路面、耕地,气味难闻,影响生活”问题。

  经查,该举报属实。

  该养猪场为侯全富于2016年5月27日购买本村村民侯大毛的养猪场,于2017年12月份开始经营,占地面积约2亩,建有5间猪舍。其中,2间母猪舍,占地面积约320平方米,现存栏25头;3间生猪舍,占地面积约320平方米,现存栏100头,属于阶段性饲养,未达到规模化饲养场标准,距最近的村民居住地(六股涧村)约190米,不在禁养区范围。该养猪场和养鸡场共用一个化粪池,产生的粪便通过管网排至距养猪场东南约6米远的化粪池。养猪场墙外粪污管网约20米长,未加盖顶棚,降雨量大时会造成粪便污水排至路面、耕地。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侯全富养猪场粪污管网出口处未加盖顶棚,未做到防雨、防渗、防溢流问题,2018年11月2日,西村乡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侯全富对粪污管网出口处加盖顶棚。目前,已整改到位。

  问责情况:无。

  七、焦作市修武县

  受理编号:JZX20181031020

  反映情况:修武县七贤镇韩庄村、小庄村有一家大型的铝矸石厂,周围有煤场近10家,还有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厂,这些铝矸石、煤和废旧塑料在厂区都是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护,希望省委、省政府督察组深入实地,认真查看,加强污染治理和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打击违法犯罪。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一)关于“修武县七贤镇韩庄村、小庄村有一家大型的铝矸石厂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护”问题。

  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修武县七贤镇韩庄村、小庄村有一家大型的铝矸石厂”,实为距韩庄村西约400米的一座废弃院落,2018年10月份,七贤镇韩庄村村民张变成临时堆放铝矸石料,约400立方米、1200余吨,销售去向为中铝中州铝业有限公司。经现场检查,铝矸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

  (二)关于“周围有煤场近10家,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护”问题。

  经查,该举报属实。

  经现场检查,七贤镇韩庄村、小庄村(属韩庄村的自然村)附近共有煤场8家,分别为侯瑞明煤场、林完印煤场、郝军煤场、老姬煤场、秦井义煤场、郭辉煤场、郝小文煤场、孙二煤场。按照《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焦作市煤场环境整治工作深化方案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84号)要求,上述8家煤场于2017年10月底前全部关停。经现场检查,发现郝军煤场于2018年10月份购买约400吨煤泥,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

  (三)关于“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厂,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护”问题。

  经查,该举报不属实。

  举报中所称的“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厂”,实为董继伟塑料厂。按照《修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土小”企业清理取缔和监管工作的通知》(修政办〔2016〕17号)要求,该塑料加工厂已于2016年4月取缔到位。经现场调查,该塑料加工厂已达到“两断三清”标准。

  处理及整改情况:1.针对张变成铝矸石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抑尘措施问题,2018年11月2日,我县七贤镇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张变成于11月3日前对厂内物料进行覆盖。对张变成堆放铝矸石料未落实抑尘措施问题,处罚1万元。目前,物料已覆盖到位。

  2.针对郝军煤场煤泥露天堆放,没有任何防护问题,2018年11月2日,我县七贤镇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郝军于11月3日前对厂区内煤泥进行清理。目前,已清理结束。

  问责情况:2018年11月3日,七贤镇政府对韩庄村环境保护网格员李军玲进行诫勉谈话。

  八、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31105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范庄村生活垃圾推入竹林,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属实。11月2日,县爱卫办和许良镇人民政府组织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

  该举报件反映“焦作市博爱县许良镇范庄村生活垃圾推入竹林,影响居民生活问题”。

  经查,范庄村生活垃圾,由清尘公司统一收集处理,但村庄周边有死角清理不彻底现象,情况属实。

  竹林周边存在未及时清理玉米芯及玉米包衣,情况属实。

  处理情况:

  一是全面整改。11月2日早上范庄村委会组织人员对村庄、竹林内外,田间道路全面认真排查,对路旁、沟旁、河道、林带积存的垃圾、卫生死角进行集中清理,做到村庄无垃圾堆放、无污水横流、无杂物挡道,乡村道路沿线视距内清洁干净。二是长效坚持。由郑州清尘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全村生活垃圾的收集、清运及道路保洁,每天将生活垃圾运到博爱县垃圾处理场。三是加强监督。村两委明确专人负责卫生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与清尘公司对接,保持全村干净整洁。

  追责情况:

  许良镇纪委对范庄村委会主任范百顺进行诫勉谈话。

  九、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7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南关大队往东一点,华兴东区东邻堆放很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影响居民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

  调查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11月2日,博爱县爱卫办和清化镇街道组织调查人员对信访举报问题进行调查落实。该举报件反映“焦作市博爱县南关大队往东一点,华兴东区东邻堆放很多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影响居民生活问题”,经查,投诉中反映的问题地址位于博爱县玉祥路中段,南桥路南段,此路属于清化镇街道南关村村委会管辖范围内,当时按照施工的要求,南关村村委会积极配合征迁工作,硬化工程辖区范围内的各项征迁手续都已即时办结。由于道路工程迟迟未完工,周边的群众在此倾倒垃圾,清化镇街道多次对此道路进行整治,并搭建栏板墙制止乱倒垃圾现象的产生。

  处理情况:

  11月2日,博爱县清化镇街道南关村村委会组织人员、车辆对华兴东区东邻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进行集中清理,目前已清理到位。下一步,南关村村委会明确专人负责日常卫生管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保持干净整洁。同时,清化镇街道责成城镇建设中心积极督促项目牵头单位尽快完工,彻底解决此问题。

  十、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5

  反映情况:焦作市博爱县鸿昌区与滨河路交叉口南2公里路西,老竹香苑餐厅旁边有一家废旧塑料加工厂(老板姓张),晚上生产,污水乱排,粉尘很大,院内脏乱差(个人信息不公开)。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举报部分属实。属于重复举报。举报中反映的废旧塑料厂,全称叫博爱县彭成废旧物资经销有限公司,地址位于博爱县清化镇街道砖井村西北,该公司2018年6月份在工商部门变更注册登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822MA3XE6EC22);年产30000吨塑料片项目2018年1月份在博爱县发改委备案(项目代码:2018-410822-42-03-001767);2018年9月该公司年产30000吨塑料片项目经博爱县环保局批复(博环审[2018]35号)。目前,该项目处于建设期间(废水处理设施未开工建设),现场检查,该企业未生产,未发现该公司有污水乱排和粉尘问题。

  处理及整改情况:在下一步工作中,博爱县环保局及清化镇街道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监管,在该公司生产设备及环保设施未建成和未取得环保验收的情况下,坚决不得违法生产。

  问责情况:无。

  十一、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1

  案件反映问题及办理情况同JZD20181026032。

  十二、焦作市博爱县

  受理编号:JZD20181031110

  案件反映问题及办理情况同JZD20181028064。

  十三、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031108

  反映情况:解放区工业路18中北边路东有一个大胡同,往里一直走到中州机械厂,厂的西门口有个大礼堂,从礼堂穿过向北走有个蓝色的玻璃瓦房,紧挨着瓦房北边有个小门,门里堆有生活垃圾,气味难闻。垃圾堆与28号居民楼一墙之隔。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情况属实。

  收到该举报件以后,我区立即组织焦南街道与中州社区相关工作人员对该举报地点进行现场查看。经查,该举报地点中州机械厂厂区与28号居民楼夹道中确实存在生活垃圾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针对以上群众举报的生活垃圾问题,我区焦南街道立即安排人员清理该夹道的生活垃圾;同时要求中州社区增加检查频次,及时清理辖区生活垃圾,提高工作标准,防止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现象再次产生。

  问责情况:无。

  十四、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3

  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烈士西街与陶瓷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南鑫鑫小区西头,郝门中医院对面,有一个工地,每天晚上12时大车拉沙土,半夜施工噪声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收到该举报件以后,区政府立即组织区控尘办、新华街道对该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工地主体工程已完工,未发现任何施工和拉沙土现象。经询问工地负责人,该工地在2018年10月31日晚上12点多左右,运用铲车对已完工的工程主体周边进行了基坑土石方回填,因此仅在当天晚上产生了扰民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解放区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管控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辖区工地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运输等作业,待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解除后,要求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要求开展施工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每天晚上10点后停止一切施工活动,不得扰民。

  问责情况:无。

  十五、焦作市解放区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6

  反映情况:焦作市解放区烈士西街与陶瓷路交叉口往西200米路南鑫鑫小区西头,郝门中医院对面,有一个工地,每天晚上12时大车拉沙土,半夜施工噪声特别大。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收到该举报件以后,区政府立即组织区控尘办、新华街道对该举报地点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工地主体工程已完工,未发现任何施工和拉沙土现象。经询问工地负责人,该工地在2018年10月31日晚上12时左右,运用铲车对已完工的工程主体周边进行了基坑土石方回填,因此仅在当天晚上产生了扰民现象。

  处理及整改情况:按照解放区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管控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辖区工地停止一切土石方作业、混凝土搅拌、建筑拆除、渣土运输等作业,待重污染天气黄色(Ⅲ级)预警解除后,要求该工地严格按照六个百分之百的施工要求开展施工建设管理等相关工作,每天晚上10点后停止一切施工活动,不得扰民。

  问责情况:无。

  十六、焦作市武陟县

  受理编号:JZD20181101112

  反映情况:焦作市武陟县城迎宾大道与兴华路交叉口东南角,瀚林苑小区11号楼东1单元旁边有两家饭店,高峰期时油烟直排,影响小区住户的正常生活。

  调查核实情况:经查,该举报属实。

  举报件所反映的饭店位于瀚林苑小区北门,共3家饭店,分别是风味家常菜、福建千里香馄饨、黄焖鸡米饭,均安装有油烟净化设备。现场检查中发现,3家饭店的厨房窗户敞开,在营业高峰期,有少量油烟逸出,对小区居民造成一定影响。

  处理及整改情况:一是要求3家饭店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备,且运行时不准开窗。二是加强3家饭店中午、晚上高峰期巡查频次,发现油烟直排影响居民生活,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理。

  问责情况: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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