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没有暖气,用电取暖费用又太高,冬天的日子不好过呀!”近日,因为取暖问题,家住市解放路八号院的居民刘先生说。
进入冬季,取暖成为人们生活中的大事。目前,我市集中供暖还没有达到全覆盖,许多居民家中取暖主要用空调、电油汀等电器。为了降低居民冬季取暖的用电成本,进一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发改委结合供电、供气、供热单位出台一系列惠民措施,确保居民温暖过冬。
记者昨日从市供电公司了解到,该公司积极落实上级精神,推出峰谷分时电价、供暖期阶梯电价和打包交易电价三种优惠政策。今年冬季采用清洁取暖的居民用户,可到供电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冬季清洁取暖用得起电、用得好电。
哪些居民可申请享受优惠政策?据介绍,2018年新增的以集中供热站为特征的分布式电供暖居民小区或村庄(含学校和福利机构);以村庄(自然村)、社区(小区)为单位整体推进,2018年政府确认的符合电量认定条件的分散式“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申请享受电价优惠政策。
分布式电供暖项目清洁取暖电量应具备分表计量条件,供暖期(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分表计量的取暖电量参与打包交易;分散式“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原则上以现有计量表计量,居民10月份用电量作为基础生活电量,供暖期每月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视为取暖电量。符合以上要求的用户可直接到供电部门申请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市供电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三种电价的优惠标准。
峰谷分时电价标准:每日20时至次日8时,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2元,其余时间在分档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提高0.03元钱。
供暖期阶梯电价标准:对于非集中供热区域的一户一表城乡居民用户,在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期间,累计用电不高于1120千瓦时部分,按0.5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1120千瓦时部分,按0.61元/千瓦时执行。2019年3月16日至11月14日期间,累计用电量不高于1440千瓦时部分,按0.56元/千瓦时执行;高于1440千瓦时、低于2080千瓦时部分,按0.61元/千瓦时执行;高于2080千瓦时部分,按0.86元/千瓦时执行。
打包交易电价标准:“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以每年10月份用电量作为基础生活电量,供暖期每月超过基础生活电量部分视为取暖电量,取暖电量在“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现执行的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降低0.15元,每户最高优惠取暖电量3000千瓦时。
符合政府认定的2017年和2018年“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可到市供电公司各营业厅或下载掌上电力App在手机上自愿办理峰谷分时电价。2017年和2018年“电代煤”一户一表居民用户,由政府部门盖章确认提供给供电公司后,可直接享受打包交易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