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提高检察建议的监督质量、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这是孟州市人民检察院一直思考的问题。今年年初以来,我院坚持社会效果、法律效果和政治效果“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利用检察建议持续推动公正司法、依法行政,取得了一定成效。
以“社会效果”为导向,紧盯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领域。在法律监督工作中,孟州市人民检察院紧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生态环境、食品药品、国土资源等公益领域,以及执行监督、社区矫正监督等刑事检察领域,通过检察建议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执法,顺应了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的新期待、新要求。针对本市人民公园水渠泄漏导致树木大量死亡的问题,我院向本市水利、住建部门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使人民公园重新焕发勃勃生机。
以“法律效果”为导向,提升检察建议的精准性、可操作性。我院持续完善检察建议的制发程序、文书标准等,使检察建议中的问题指向尽量精准,建议力争“合法合情合理”,并向被建议单位提供相应的法律解释和服务,推动被建议单位信服、听从,从而及时整改并反馈。在向审判机关送达执行监督检察建议的同时,检察干警积极出面协调、配合,促使一起长达18年的执行难案20天执结,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
以“政治效果”为导向,争取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支持。我院注重监督效果,多向当地党委、人大等领导部门汇报,与政府部门沟通,充分运用政治智慧、法律智慧和宣传智慧,有针对性地发出检察建议尤其是行政公益诉讼诉前建议,得到当地党委、政府的充分认可和大力支持。针对本市西部陵区污水处理厂和周边饲养场倾倒淤泥导致环境污染的问题,向镇政府、环保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并向孟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汇报情况,得到市委的批示和支持,促使占地近30亩臭气熏天的淤泥5天内被全部清理干净,使陵区重新披上绿装,受到了群众称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