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婧)近来,每当夜幕降临,人们会发现,绵亘蜿蜒的灯带、璀璨夺目的楼体、流光溢彩的景观树彩灯……各式彩灯犹如华丽的“晚礼服”,装扮着焦作迷人的夜色。昨日,记者从市城管局了解到,这是今年6月份以来,我市加大中心城区景观照明建设力度,努力让焦作的夜晚亮起来、美起来,营造整洁亮丽、繁荣和谐、宜业宜居的城市环境带来的变化。
许多城市把景观灯光看成城市的名片。在推进“四城联创”工作中,我市以《焦作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为引领,按照“谁的楼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属地谁负责”的要求,坚持“专业设计、集中审批、业主承建、城区督导、统一验收”的原则,全力以赴,克难攻坚,先后两次集中开展中心城区景观照明建设,将人民路、丰收路、建设路、塔南路、迎宾路、民主路、解放路等重点道路两侧152家单位的200余栋楼体以及龙源湖公园、东方红广场等重点区域作为景观照明建设重点。
作为推进我市景观照明建设的牵头单位,市城管局着力为各单位提供全程优质服务,对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及时审批;对不符合规划要求的设计方案与相关单位共同研究,提出解决方案,由设计公司进行修改完善。同时,加大督导力度,定期巡查了解景观照明建设进展情况,强化日常管理,对设施完好率、亮灯率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亮化效果。
截至目前,我市城区前两批景观照明建设任务已全面完成,正在开展第三批景观照明建设工作。从前两批景观照明建设情况看,各单位累计投资4000余万元,建成的亮化设施总功率达4500千瓦,初步形成了以龙源湖公园为“点”、周边道路为“线”,点线结合、规模连片的城市亮化景观,改善了市民的夜晚休闲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和品位。
根据部署,我市城区第三批景观照明建设的主要任务是对龙源湖公园周边、太极体育中心周边、焦作迎宾馆周边、东方红广场周边、人民广场周边、人民公园周边以及部分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部位的80栋建筑物进行高标准景观照明建设,打造点、线、面结合的城市景观亮化体系,使焦作夜晚更亮、景色更美、颜值更高。
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就市直机关各单位亮化工作提出指导意见,明确各单位在进行亮化设计、建设时,应根据《焦作市景观照明专项规划》确定的原则,按照建筑物的属性和所在区域、道路的亮化要求进行设计,保证亮化效果的系统性、统一性、规范性、整体性,做到灯光与自然环境、建筑环境、人文环境和城市区域功能和谐一致;提倡使用新材料、新技术和LED节能光源,景观灯光以黄色光和白色光为主,严格控制动态、多色光源,杜绝炫光、闪光和交叉路口的红色、绿色光,避免光污染;要坚持专业设计,选择专业的设计施工单位,严格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设计施工,电器线路必须符合室外环境要求,采用符合国标、由正规企业生产的合格器材,确保人员和设施安全。
为强力推进第三批景观照明建设,下一步,市城管局将紧盯重点难点工作,加大督导力度,建立常态化的督查推进机制,每天巡查了解进展情况,每周对照台账汇总反馈工作进度,定期召开会议督导推动工作。为着力解决景观照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该局还将采取会议督导、书面督导、个别谈话等多种方式,对迟迟没有完成景观照明建设任务的单位进行重点督导,解决好少数单位领导不重视、工作不落实等问题。对已经建成景观照明设施,但档次低、效果差、达不到规划要求和设计标准的单位,该局将督促其迅速整改,提档升级。
压题照片 龙源湖夜色迷人。 本报记者 王正义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