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付凯明)连日来,示范区纪工委对各部门、各单位及辖区酒店等进行明察暗访,以治理“酒局圈”为切入点,持续开展整治“帮圈文化”工作。
该区治理的“酒局圈”包括以同乡会、老乡会等名义组织的“酒局圈”;以同一系统工作为由组织的“酒局圈”;以校友会、同学会、战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以对口联系、协调工作、解决困难等名义参与关系不清的商人组织的“酒局圈”;以兴趣爱好趋同为由,以球友会、牌友会等形式组织的“酒局圈”。
同时,针对“帮圈文化”,示范区出台党员干部“十不准”:一是不准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自发成立(未经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二是不准经常组织、参与各类“酒局圈”活动,热衷于拉关系、找门路、套近乎、站队伍,广织关系网络;三是不准投机依靠、趋炎附势,将上级领导当成个人靠山的人身依附;四是不准利用职权在党内培植私人势力、以人划线,在选拔任用干部上任人唯亲、排斥异己;五是不准借助“小圈子”,结利益同盟,搞权钱交易,用公权力为自己谋取私利;六是不准通过“小圈子”为自己营造声势、捞取政治资本;七是不准充当“地下组织部长”,妄议干部人事安排,泄漏组织人事工作秘密;八是不准在党校学习培训及毕(结)业后,以同学名义成立联谊会,开展有组织的活动;九是不准利用“小圈子”和商人称兄道弟、讲江湖义气,经常参加各种私人宴请;十是不准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对“帮圈文化”现象听之任之、放任不管,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