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今年年初以来,我市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动消费转型升级,着力扩大消费需求,城乡居民消费能力稳步提升。1~11月份,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718.63亿元,同比增长11%,增速分别高于全省、全国平均增速0.7、1.9个百分点,居全省第二位。
从城乡看,城镇消费品市场发展快于乡村。在居民消费能力不断提高和消费环境持续优化等因素的带动下,全市城乡消费品市场均保持了平稳增长,但由于城市消费品市场的创新和发展,有效地集聚、引导和扩大了消费需求的实现,全市城镇消费总量不断提升,增长水平明显高于乡村。1~11月份,全市城镇市场零售额达578.73亿元,同比增长11.1%,其总量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80.5%,增速高于乡村0.7个百分点。综合看来,我市城乡消费市场呈现协调发展态势。
从行业看,零售业拉动效果凸显。1~11月份,全市零售业零售额达489.51亿元,同比增长11.1%,占全市零售总额的比重为68.1%,对全市消费品市场的贡献率为68.8%,拉动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7.5个百分点,成为拉动全市消费品市场零售总额增长的主力军;全市批发、住宿、餐饮业合计零售额达229.12亿元,其总量仅占全市零售总额的31.9%,同比增长10.7%。
从规模看,限额以下企业(单位)主导作用增强。1~11月份,全市限额以上批零售、住宿餐饮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111.62亿元,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15.5%,同比增长9.4%;限额以下企业(单位)实现零售额607.01亿元,占全市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84.5%,同比增长11.2%。
从商品种类看,与居民生活相关类商品增长较快。从全市限额以上单位有商品零售额统计的21类商品类别中,有13类商品零售额保持增长,增长较快的多集中在与居民生活相关类商品。1~11月份,我市烟酒类、中西药品类、金银珠宝类、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书报杂志类和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商品同比增长36.4%、34.5%、13%、11.8%、11%和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