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按照省民政厅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要求,市民政系统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整治村民自治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民政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和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最大限度挤压村民自治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的滋生空间,有效推动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为深入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市民政局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并根据省民政厅和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通知精神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制订下发了《焦作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焦作市民政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工作方案》,各县(市)区民政部门分别成立了领导小组并制订工作方案,建立健全民政系统涉黑涉恶线索移交机制,并建立工作台账。在具体工作中,市民政局重点围绕做好村组干部涉黑涉恶线索排查、村“两委”换届中涉黑涉恶问题整治等工作深入展开,通过民主管理监督机制,规范村(居)民委员会成员行为,确保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