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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区道路交通管理工作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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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0号)精神,加强市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减少机动车排放污染,结合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污染防治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焦政〔2018〕20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进一步强化市区道路交通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制通行、禁止通行措施

  (一)我市影视路以南(中南路至焦辉路段)、焦辉路以南(影视路至待九路段)、待九路以西(焦辉路至解放东路段)、解放东路以北(待九路至银河大道段)、银河大道以西(解放东路至建设东路段)、建设东路以北(银河大道至文昌路段)、文昌路以西(建设东路至丰收路段)、丰收路以北(文昌路至中原路段)、中原路以西(丰收路至南洋路段)、南洋路以北(中原路至迎宾路段)、迎宾路以东(南洋路至南海路段)、南海路以北(迎宾路至普济路段)、普济路以东(南海路至丰收路段)、丰收路以北(普济路至中南路段)、中南路以东(丰收路至影视路段)范围内(以上道路待九路不含本路,其余道路均含本路),全天24小时禁止国三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客、货)驶入,禁止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的国四排放标准的重型柴油车(客、货)驶入。

  (二)4.5吨以下(含4.5吨)货运车辆在下列区域内高峰期禁行:北环路以南(普济路至山阳路段)、山阳路以西(北环路至人民路段)、人民路以南(山阳路至文汇路段)、文汇路以西(人民路至龙源路段)、龙源路以北(文汇路至山阳路段)、山阳路以西(龙源路段至神州路段)、神州路以北(山阳路至迎宾路段)、迎宾路以西(神州路至南海路段)、南海路以北(迎宾路至普济路段)、普济路以东(南海路至北环路段)。

  (三)2019年6月30日前,环卫车、邮政车、运输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车辆暂不受上述措施限制;2019年9月30日前,客车暂不受上述措施限制。

  二、以下车辆不受限制

  军车、警车、应急救援车、校车、救护车、工程救援车、道路清障车、事故救援专用车。

  三、确需进入限行、禁行区域车辆

  确需在禁行区域和时间内通行的车辆(柴油车需达到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经市环境攻坚办和工信、住建、城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审核,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办理通行许可备案,并按照指定时间和路线行驶。

  四、车辆绕行路线

  所有不符合入市条件的车辆,请提前绕行郑焦晋高速、晋济高速、327国道等道路通行。

  五、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特此通告。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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