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松领
男,1971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马村区法院行政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作后,王松领先后从事基层民事审判工作、行政审判工作,共审结民事、行政案件1600余件。他办理案件时,会在庭审前认真阅卷,积极与当事人沟通调解;庭审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使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判决后,耐心给当事人进行判后答疑。2017年以来,王松领共审结民事、行政、行政赔偿、司法救助案件共计227件,几乎无发回重审、改判发生,也无信访案件发生。他多次被评为该院先进工作者、办案能手、调解能手,2011年荣获全市优秀法官称号,2017年荣获河南省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三等奖,2018年荣获河南省优秀行政裁判文书二等奖、三等奖。
冯师刚
男,1968年11月生,本科学历,四高法官,现任焦作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在“基本解决执行难”决战决胜阶段,冯师刚勇挑重担、尽职尽责,迅速适应新岗位,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不折不扣地落实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他工作任劳任怨,以上率下,言传身教,带领处室全体同事采取定期检查、专项督查、随机抽查、个性化指导、制定规范性制度等多种举措,对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进行有效监管,下发执行工作日通报87期、周通报30期,使执行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综合排名进入并保持全省先进位次,执行案件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工作27年来,冯师刚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和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付 健
男,1971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中站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2018年以来,付健带领中站区法院执行局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把司法为民的理念贯穿于执行工作的始终,紧紧围绕上级法院制定的工作重点,多措并举,克难攻坚,执行质效始终位居全市法院前列,并且在2018年第一、第二、第三季度全省基层法院执行质效排名中,该院执行局均取得了全省第三名的成绩,执行工作多次受到上级法院表彰,为构建和谐社会,促进辖区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2018年,该院执行局共为辖区11家企业成功执行到位1900万余元。近年来,付健先后荣记个人二等功1次、三等功3次,多次被评为省、市执行工作先进个人。
刘刑军
男,1968年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沁阳市法院王曲法庭庭长。刘刑军自1998年以来长期扎根基层法庭,默默奉献、无怨无悔、秉公执法,始终与基层群众打成一片,被辖区群众称为“靠山牛”。工作中,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办案理念,不断更新调解观念,创新调解机制,提升调解能力,改进调解方法,探索出一条“上诉少、息诉多、效果好”的良性循环路子。2017年至今,刘刑军共办理案件763件,无信访案件发生。其中,2018年,王曲法庭共受理各类民事案件449件,审结439件,刘刑军个人结案418件,结案率97.77%,个人结案数在该院员额法官中排名第一。他曾两度荣获沁阳市平安建设先进工作者称号。
李 婧
女,1982年生,中共党员,法律硕士,现任解放区法院新闻发言人、未成年人综合审判庭副庭长、李婧团队主审法官。2017年至今,李婧共审理各类案件256件,审结247件,服判息诉率92.7%,是该院2017年一线主审法官中唯一一名各项绩效考核成绩均达标的法官。从事未成年人案件综合审判工作以来,她熟悉并适当运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审理的特殊机制,寓教于审,惩教结合,教育感化每一位涉案少年。她被评为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在全省法院“学模范、谈感悟、争当陈海发式的好党员”主题演讲比赛中荣获二等奖,在全市法院庆祝建党95周年“两学一做”主题演讲比赛中获得一等奖,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李 娟
女,1979年生,中共党员,先后在武陟县法院立案庭、民二庭、立案二庭工作,现主持武陟县法院立案一庭工作。2017年至今,李娟共结案513件,无发还重审及信访案件发生。立案一庭处于改革前沿,担负着繁简分流、集中送达、速裁审理等工作,很多制度需要建立和完善。到任后,她积极向其他法院学习先进经验,利用短短一个月时间主持起草了《繁简分流操作规程》《案件速裁程序操作规程》《集中送达规则》和《集中送达细则》等一系列制度,并成立了送达中心,为审判质效的提升打下了坚实基础,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明明白白做人,脚踏实地干事”的人生格言,展现了新时代人民法官的风采。李娟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两度被武陟县委、县政府评为先进个人。
毕琼杰
女,1983年7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博爱县法院速裁庭负责人。工作中,她审理案件及调撤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绩,她受理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8%以上,实现了审理案件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最佳结合。自任命审判员以来,毕琼杰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3000余件,无一起信访案件,仅2017年审结案件460件,平均审判周期不足23天,结案率达98.4%,调解、撤诉率达80%以上,去年至今已审理结案493件。毕琼杰在审判一线工作已有13年,因工作成绩优异,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等称号,被博爱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评选为“最美干警”、被博爱县委政法委评为“2018年十大法治人物”,荣立个人三等功1次。
刘家新
男,1963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修武县法院审委会委员、审监庭庭长,一级法官。2017年以来,刘家新审理再审案件34件、刑事和监外执行案件250余件。在全市“保卫蓝天”攻坚行动中,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对5件非法占用农地罪案、1件非法采矿罪案和4件盗伐、滥伐林木罪案的15名涉案人员全部作出有罪判决并处以高额罚金。他创新地将被告人修复环境的事实作为认罪悔罪并进行从轻或减轻处罚的重要情节,判决主文明确规定被告人回填、复耕、补种、补栽事项,修复环境,效果良好,有力地配合了北山治理专项工作,市委书记王小平对此作出批示,“总结修武法院经验,在全市宣传推广”。刘家新多次荣获优秀审判员、优秀审判长、优秀庭长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张敏洁
女,1976年12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沁阳市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敏行讷言,洁身自好”,张敏洁这样解释自己名字的含义,也忠实地践行着这一句人生格言。2017年至今,张敏洁共办理案件685件,无信访案件发生。去年12月7日,由张敏洁担任审判长审理的王某星诈骗犯罪一案的庭审活动,作为河南省唯一一家入选的基层庭审活动,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百家法院优秀庭审”。工作24年来,张敏洁一直投身审判一线,依靠精熟的法律知识和热忱的为民之心,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忠诚热爱,秉公执法,伸张正义,多次获得全省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十佳政法干警等荣誉称号,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
张 磊
男,1974年10月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焦作中院审判监督第一庭副庭长,员额法官。2018年,在转入审判监督岗位后,张磊共办理各类刑事、民事再审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615件,其中减刑假释案件569件,刑事、民事再审案件26件,执行异议、复议案件3件,民事复查案件11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5件,刑罚执行监督案件1件,均无信访事件发生,无被发回改判案件,赢得了领导、同事及当事人的高度好评。工作21年来,由于成绩突出,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先后荣获省级优秀司法警察、全市集中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工作先进个人、全省执行工作先进个人、全市政法系统优秀政法干警等称号。
宋德勇
男,1978年1月生,本科学历,现任焦作中院少审庭审判员。办案中,宋德勇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把每一起案件都当作自己办理的第一起案件来对待,如审理的省法院指定管辖的被告人王某某组织卖淫一案,他接案后加班加点认真阅卷,制作详细的庭审提纲,根据银行卡交易记录等书证逐笔分析非法所得的具体去向,就赃物的查扣、非法所得的认定等问题与检察机关反复沟通10余次,该案宣判后经二审省法院予以维持。2017年以来,宋德勇办理刑事、民事案件112件,无发还重审及信访案件发生。从事审判工作10多年,他先后荣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全省扫黑除恶先进个人、中原卫士、执法办案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
杨得坡
男,1985年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温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自2012年4月进入该院执行局工作以来,杨得坡从未离开过执行岗位,担任该院执行局副局长后,他主动承担难案、大案的执行,根据不同案件的类型,创设了执行快速反应机制、执行线索跟踪调查机制,做到“立案快、出动快、调查快、处置快”,努力实现高效、集约、科学执行,保障每一位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群众的赞誉。杨得坡和妻子聚少离多,由于执行任务重、人员少,在执行攻坚活动中他从未休假,就连妻子分娩他也未休息一天,而是一头扎到执行攻坚战中。进入执行局以来,杨得坡共执结案件1000余件,其中2018年全年结案240件,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
廉玉光
女,1987年2月生,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现任山阳区法院民一庭副庭长。作为一名法官,她坚持公正司法,对每个案件都尽心尽力、全力以赴,从不敷衍,注重案结事了,用自己的真心、真情、真爱赢得群众的信赖。同时,她充分发挥女法官细心、耐心的优势,开拓调解工作新思路,法理情并重,妥善处理了大量民间借贷、劳务、租赁、物业服务等纠纷。2017年以来,她审结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共计1053起,她撰写的《所有权能否足以排除强制执行权》等多篇文章,先后被《人民法院报》《公民与法》《中国法院年度案例选》采用。她先后被省高院评为案例编报先进个人、全省法院先进个人,被市委政法委评为全市优秀政法干警,荣记个人三等功1次。
拜建国
男,1980年3月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焦作中院民三庭副庭长。2018年1月从事民事审判工作以来,拜建国迅速转变角色,苦练业务技能,在新的岗位上很快取得突出成绩,截至去年12月26日,共审理各类案件232件,其中民事一审案件105件,民事二审案件88件;行政一审案件27件,行政二审案件12件,位居全院第一。在工作之余,拜建国坚持撰写大量调研文章,撰写的《李小青诉宁郭镇政府行政赔偿案件》被省院在全省首次典型案例发布会上采用,起草的《关于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相关问题的指导意见》在全市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印发。工作以来,他先后荣获全省行政审判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3次。
姚红霞
女,1981年生,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现任孟州市法院民事第五团队负责人。2016年5月,该院成立了家事审判庭,设立了姚红霞家事审判工作室,专业从事家事审判工作;2017年3月,成为该院员额法官。2018年以来,姚红霞共受理案件223件,结案212件,其中家事案件131件,家事案件调解撤诉125件。姚红霞从事家事审判工作以来,把各种家庭矛盾化解在基层,力争做到每起家事案件案结事了,无上诉案件,无判决解除婚姻关系案件。她先后获得焦作市“十佳爱心调解员”,孟州市三八红旗手、调解能手、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10年来,姚红霞共审结家事案件1300余件,做到件件调解,平息了当事人的家庭纷争。
樊世凯
男,1985年生,中共党员,法学硕士,现任温县法院民二庭庭长、民事速裁团队主审法官。2017年4月,该院组建速裁团队,樊世凯主动承担起速裁团队的任务,对所审案件做到快立、快审、快结,成为名副其实的“快刀手”。他组建的“1+2+2+1”管理模式,让每个人的分工更加明确、权责更加清晰,效率更高,他遵循“快速立案、快速送达、快速调解、快速审理、快审审结”的工作机制,最短一天结案,平均审理周期不超过16天,有效减轻了案件数量日益剧增带来的压力。2018年,樊世凯共审理案件1317件,服判息诉率95.11%,调撤率52.3%。他先后荣获了焦作市法院调解能手、焦作市优秀共产党员、焦作市先进政法干警、焦作市先进工作者、焦作市法院办案标兵等称号,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