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提出:王女士
问题陈述:婚前,我的丈夫马某购买了一套房屋,房产证是丈夫的名字,婚后我们一起还贷。请问,这套房子该如何分割?
行动记者:郭 辉
行动结果:针对王女士提出的问题,律师解答,该房屋应属马某所有,但是王女士有权对其婚后参与还贷的款项进行分割和补偿。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