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5日焦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因工作职务变动,杨娅辉同志提出辞去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焦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接受杨娅辉同志辞去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