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宁城华府小区20号楼商业用房2套进行抵押,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合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焦作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