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和)近日,市总工会印发《关于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送温暖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县(市)区总工会、市各产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推进工会送温暖常态化、经常化、日常化,在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深入开展送温暖活动。
《通知》指出,在送温暖活动中,各级工会组织要在做好建档困难职工常态化帮扶,帮助其解困脱困的基础上,走访调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的困难企业、去产能任务重的企业、关停并转企业和面临困难的民营企业等,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困难成因、职工安置和政策待遇落实等情况。深入因下岗失业、患重病、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因公牺牲、遭受各类灾害或突发意外等面临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了解生活状况和实际需求,帮助解决困难问题。组织力量深入基层生产一线、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项目建设一线、节日服务岗位一线,对工匠劳模、先进模范人物、重点学科(工程项目)带头人、派驻挂职干部、坚守岗位一线职工等进行走访慰问,丰富一线职工、青年职工的节日生活。要进一步把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脱贫攻坚大局,落实好生活保障、教育、大病等各类救助政策。要强化层层落实责任,普遍建立联系人制度,实现对城市困难职工结对帮扶全覆盖、走访慰问不遗漏。要汇聚政府政策、公益慈善、社会组织、企业等资源,对接困难职工家庭需求,做到分类帮扶、精准施策,帮助其解困脱困。要发挥各地工会帮扶中心(站点)作用,加大生活救助力度,帮助困难职工解决应急生活问题。进一步完善重病、残疾等深度困难职工家庭的常态化帮扶机制,提升帮扶资金集中保障效益。要引导和推动企业改善职工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强对职工的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加强节日期间坚守工作岗位的职工生活保障服务。要提升工会帮扶中心(职工服务中心)综合服务职工功能,引导社会资源,为广大职工提供各类生活服务。要进一步推动完善职工福利制度,落实职工福利政策,基层工会要按照有关规定向职工会员发放适量的节日慰问品。
《通知》强调,各级工会组织要抽调专门力量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充分发挥欠薪报告制度的作用,帮助农民工及时足额拿到工资。要按照2019年春运工作部署,开展好“农民工平安返乡行动”,组织工会志愿者做好“暖流行动”等志愿服务活动,帮助职工特别是农民工解决春运中遇到的问题。要充分发挥工会帮扶中心和户外劳动者爱心驿站的作用,为节日期间的困难职工和户外劳动者提供温馨服务。同时,要创新送温暖机制,健全完善以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走访慰问、互助保障、生活服务和职工福利为主要内容的相互衔接、层次清晰、各有侧重的梯度帮扶服务格局。要搭建社会资源和职工服务需求精准对接平台,汇聚公益慈善、爱心企业、社会机构等资源,为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提供普惠性、常态性、精准性服务。要规范帮扶工作业务流程,建立各级工会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快速响应的工会帮扶服务工作网络体系和资源需求精准对接、智能匹配的智能化平台。
《通知》要求,各级工会要务求实效,注重研究和解决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职工福利和生活保障服务等实际问题。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着力改进工作作风,严格按照省委、市委要求,厉行节约、轻车简从,不增加基层负担。要确保送温暖活动中各类资金规范、及时、足额用到职工身上。使用中央财政、省财政帮扶资金送温暖,要严格执行“依档帮扶”“先建档、后帮扶、实名制”的原则,通过银行卡(或存折)发放。要严肃财经纪律,对于违规使用帮扶资金等问题,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