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一些大学生毕业后不急着找工作,而是四处游历或去支教,成为“慢就业”一族。有的受访者认为,大学生选择“慢就业”是因为对未来还没规划好。中国人民大学硕士应届毕业生安琪(化名)认为,大学毕业生“慢就业”,从主观方面看,有些学生很有能力,不怕找不到工作;也有大学生不工作是因为怕累、怕承担责任。对此,你怎么看?
【观点1+1】
@zjtlove:社会应给予选择“慢就业”的大学毕业生更多理解与宽容,为他们选择适合自己的成长之路创造更自由的空间和环境。
@悦眉潇生画:“慢就业”给大学毕业生提供了更充裕的时间来制订就业规划,有助于他们丰富阅历,精准定位,更顺利地实现人生目标。
@小仵的天空1:大学毕业生“慢就业”现象,从一个侧面反映出现在我国人民生活条件普遍提高,大部分家庭能够承受孩子暂时不就业带来的负担。
@揭育贤:我认为大学毕业生“慢就业”,绝大多数不是因为怕累、怕承担责任,而是为了更好地积累经验、丰富阅历。对于大学毕业生来说,在参加激烈的社会竞争之前,听从内心的声音“慢下来”,不盲目,不跟风,追求个人价值的实现,无疑是一种更为理性的择业观。
@怀府侠客:大学生毕业后、参加工作前是一段无忧无虑的美好时光,无论是游历四方增长见识,还是支教奉献社会,都挺好,必将成为日后美好的回忆。
@王者微小:青春正当奋斗时。“慢就业”只是退缩逃避的托词。大学毕业生应该树立正确的择业观,根据自身情况适时就业,融入职场。
@一如波上:我认为“慢就业”凸显了大学毕业生回避就业的心理。面对当前“就业难”的现状,大学毕业生以“慢就业”来回避不是个好方法,不利于其今后的发展。
@不知潇湘在何处:大学生毕业后可以“慢就业”,但前提是家庭经济条件允许。如果家庭经济条件较差,大学生毕业后还四处游历,就是不负责任,不仅愧对父母,而且浪费自己的人生。
【下期话题】
重拳治“车闹”
日前,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妨害公共交通工具安全驾驶违法犯罪行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对类似抢夺方向盘等妨碍驾驶、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也应当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为阻止他人抢夺方向盘,不少人选择一脚飞踹。对此,《意见》也明确规定:这种情形,可以被认定正当防卫。毫无疑问,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联合出台《意见》,是为了重拳治“车闹”。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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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栏目主持人 本报记者 郭 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