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华联置业有限公司因贷款需要,准备将本公司开发的宁城华府小区1号楼住宅用房2套、2号楼住宅用房4套、20号楼住宅用房2套进行抵押贷款,凡是购买以上房屋的购房户,自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办理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手续,逾期不办理备案手续的,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将办理有关抵押合同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修武县房产管理中心
焦作华联置业有限公司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