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丰舒潍)记者昨日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18年我市全年为4398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4.95亿元,其中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占住房公积金贷款总人数的89.4%,使用金额占放贷总金额的87.4%。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历年累计已为65064名职工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27.6887亿元。其中,本市中低收入群体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人数占住房公积金贷款总人数的99.04%。
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在支持中低收入群体购房、首套房购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让住房回归其居住属性,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近年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根据我市房地产形势和国家调控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及省市有关文件精神,主动作为,自我加压,以“满足刚需、倾斜中低收入者”为原则,不断完善使用政策。例如,我市实行的“保一限二禁三”贷款政策,优先满足购买首套住房的职工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暂停向第三次及以上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严格遵守缴存最高额度是上年度平均工资三倍的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根据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缴存年限及缴存基数来确定,让资金使用更加具备社会公平性。与此同时,该中心大力支持缴存职工的刚性住房需求,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优势,努力做到“应贷尽贷”。
在住房公积金提取方面,2018年,全市共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07750万元,其中住房消费提取金额占65.67%、用于偿还购房贷款本息人数占所有提取住房公积金人数的93.88%,极大地减轻了贷款职工的还款压力。截至2018年12月底,我市历年累计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6265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