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许明霞)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大力推进安全生产工作,1月19日,市政府安委会开始对各县(市)区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评。
据了解,此次考评将从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推进安全生产依法治理、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建设、安全生产防范工作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奖惩激励、安全生产事故指标控制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和市政府安委会及其办公室安排部署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据介绍,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考评是对各县(市)区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平时重点工作和事故指标控制进行综合考评,总分为100分。其中,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工作占40分,考评方法采用县(市)区自评方式进行;生产安全事故指标控制考评工作占30分;日常工作完成情况考评工作占30分。全年考评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得分80分(含)至90分的为良好,得分60分(含)至80分的为达标,得分60分(不含)以下的为不达标。
市政府安委会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原则,对照《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细则》进行自我评定与打分,自评情况要形成自评报告;要结合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工作,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绩效与履职评定、职务晋升、奖励惩处挂钩的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下一步,市政府安委会将根据各县(市)区自评情况,对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开展督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