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记者在走基层时发现,诞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枫桥经验”,在沁阳市柏香镇不断创新发展,通过构建“党政统领,依靠群众,预防纠纷,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促进发展”的基层治理体系,提升了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柏香镇党委书记陈进国说:“通过学习借鉴‘枫桥经验’,我们创立了‘党建统领、友爱吾家、三调联防’的基层治理新模式,筑起了农村安全稳定的防线。3年来,全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1231起,调处成功1212起,协议履行率达98%。去年以来,全镇没有发生一起群众赴县级以上信访单位上访的事件,大量民事纠纷化解在了基层。”
要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关键要有人管事。柏香镇就有一支“愿管事、会管事、能管事”的三级联防共治基层治理队伍。
在村级层面,62个村成立了村级调委会,有专职调解员和调解室,镇里每月拿出5000元对村级调解员给予补贴。村调委会统一更换印章,统一悬挂调解工作程序,统一制作调解文书,补齐了调解工作的村级短板。在镇级层面,成立了由镇司法所、土地所、派出所等部门工作人员组成的调解委员会,公正招聘了5名有文化、懂法律的优秀调解员,每人每月补助1250元。在镇党政层面,建立了党政主导的人民调解联席会议制度,确保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三级联防共治体系的构建,使该镇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化解在当地”的工作目标。去年以来,该镇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130起,防止产生民转刑案件21件,防止产生群体性事件18起。
2017年10月28日凌晨,在长济高速公路沁阳市境内发生了一起两车追尾引发汽车爆炸的事故,涉及该镇农户7200户、企业32家、镇直机关8家、学校16所,评估总损失达2800万元。事故发生后,在各级领导的指导下,该镇组织镇、村两级专职调解员组成了法律法规政策组、民事化解及安抚组,与镇全体工作人员一起行动,不分白天黑夜走现场、入农户,认真疏导、耐心劝解,依法签订各类赔偿协议近8000份,有效化解了各种矛盾。
2018年6月9日,该镇留村四组村民霍某与王某等人在捕鱼过程中,因王某提供的捕鱼器漏电造成霍某不幸身亡。为此,霍家人纠集数十人到王某家中要求赔偿,一场群众械斗即将发生。留村党支部书记和村民调解员火速赶到现场,安抚死者家属,制止了事态发展。该镇司法所当即派包片镇调解员参与调解。经过7天的反复工作,最终双方达成协议,一场纠纷在镇、村两级调解员和村干部的努力下圆满化解。
调处矛盾纠纷是治标,法治教育是治本。
柏香镇坚持把增强干部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作为工作发力点,在治本上取得了实效。
该镇在62个村打造了“法治宣传墙”,内容包括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征地拆迁、防邪教、禁毒、信访等16个方面,帮助干部群众在家门口学法、知法,潜移默化中增强了大家的法治意识。
该镇在全镇开展一系列普法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定期进村入户宣传法律知识,发放法律资料以及知识问卷;通过悬挂标语、发放资料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尤其加强了青少年的法律宣传及普法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
该镇开展了法治文化润民心活动,利用新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微信、QQ等平台扩大法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实现新媒体时代“网上普法”的全覆盖,让广大村民随时随地能通过手机学法律。
3年来,该镇调委会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16场次,800余人次参加培训,组织村组人民调解员、信息员举办了法治讲座14场次,听众达700多人次;举办大型法律宣传活动5场次、巡演活动4场次,开展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咨询者达500多人次。由于宣传、教育到位,群众的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意识显著增强,减少了矛盾纠纷的发生,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如今,每到夜幕降临,郜两水村党支部书记郜培鑫就会带领村干部佩戴红袖标,在村里进行治安巡逻。该镇62个村都开展了这样的活动。“红袖标巡逻”也成为该镇创新基层治理模式的新实践。
柏香镇把“党建统领、友爱吾家、三调联防”活动与基层治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访贫问苦隆冬行、走访“五老”人员等活动,树新风、扬正气,推进了乡风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