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杨仕智)春节临近,肉产品消费进入高峰期,市农业局持续加大监管力度,严查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确保上市肉品质量和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全面开展资格清查。去年12月下旬以来,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该局组织核查工作组对全市9家生猪屠宰企业开展设立条件现场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责令立即整改,并对整改情况组织开展回头看,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目前均已整改到位。
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该局在全市屠宰行业全面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打击私屠滥宰专项治理行动、“注水肉”集中治理行动等一系列专项整治,从严打击屠宰加工病死动物、生猪私屠滥宰、注水或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市、县两级执法机构采取突击检查、举报核查、实地暗访、蹲点摸排等方式,深入挖掘各类违法线索,严惩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以来,全市共办理违法案件3起,捣毁私屠滥宰窝点1个。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该局加大检查频次,通过下发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等方式,督促屠宰企业切实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落实入场查验、待宰静养、质量检验、无害化处理、冷藏运输、分割包装、产品出厂等屠宰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措施。建立屠宰企业信用档案和日常监管档案,将违反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全省失信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布。加大监督抽检力度。1月中旬,市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中心按照专项整治方案,完成了对全市所有屠宰企业的首轮监督抽检,实验室检测结果均合格。第二轮现场抽检正有序进行。
持续强化日常监管。该局从严落实驻厂官方兽医同步检疫制度,严把生猪进厂关,生猪屠宰严格凭检疫证明、免疫标识方能进厂,发现病死猪、未经检疫生猪坚决依法从严处理;严把同步检疫关,按照检疫规程严格执行宰前、头部、内脏等关键部位检疫程序;严把检疫出证关,对经检疫合格的肉品出具检疫证明,加施检疫标志,凭检疫证、标志出厂上市;严把无害化处理关,对在屠宰检疫过程中发现的病害产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坚决杜绝病害肉流向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