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句话,一个人,一段历史,一束思想,一种文化,一个民族伟大复兴的精神源泉。 ——《廉语金典》
【原典】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
——北宋 包拯 见《乞不用赃吏疏》
【注译】廉洁的官吏,是人民的表率;贪腐的官吏,是人民的盗贼。
【解读】包拯,生于公元999年,卒于1062年,字希仁,庐州合肥(今合肥肥东)人,北宋著名政治家。宋天圣五年(1027年),包拯在28岁进士及第,由于父母年事已高,就辞职回乡侍奉父母,直到父母去世守孝完毕,10年后才出来做官,被公认为“少有孝行,闻于乡里”。他先后历任天长(今属安徽)知县、端州(今广东高要)知州,后升任监察御史。他曾出任东京转运使、河北都转运使,及知瀛、扬、庐等州和知江宁府等。至和三年(1056年),他以龙图阁直学士担任开封府尹。此前,他曾以天章阁待制知谏院,后权御史中丞,又任三司使,迁枢密副使。嘉祐七年(1062年)包拯病逝,终年64岁,谥孝肃。开封包公祠里有一块碑,刻着北宋开国以来148年间183名开封府知府的名字,包拯的名字被人们摸得已经模糊不清,人们对铁面无私为民请命的包拯的认可几乎到了顶礼膜拜的程度。元代名臣王恽夜宿开封府署,曾撰一绝云:“拂拭残碑览德辉,千年包范见留题;惊鸟绕匝中庭柏,犹畏霜威不敢栖。”后世戏剧中把他当作清官的化身——包青天。在民间传说中,他被神化为阴间的审判官之一。
包拯流传下来的文字不多,后人整理的著作有《包孝肃奏议》一书,而最有代表性的是他的“一诗一疏一家训”,书中体现了他的“以德为先、以贪为耻、以廉为重”的廉政思想。
先说“一诗”。包拯任端州知州时,曾写下一首诗《书端州郡斋壁》。该诗是包公仅存于世的唯一诗篇。诗曰:“清心为治本,直道是身谋。秀干终成栋,精钢不作钩。仓充燕雀喜,草尽狐兔愁。往牒有遗训,无贻来者羞。”翻译过来就是:清除私心杂念是为政治事的根本,遵行正直之道是立身为人的方略。优秀的木料终究会成为栋梁,精炼的钢铁肯定不去被做成鱼钩。仓库存粮多了偷吃公粮的鼠雀就会高兴,荒野杂草少了啃食青草的兔狐就要发愁。古代先贤传下的立身处事的教导一定要牢记,决不能留下让后人以我为耻的不良言行。这是一首自勉诗,主旨即为官当谋正直之道而去除贪欲。诗的前两句表明了作者为人为官的原则:清除私心杂念、坚持人间正道的宗旨;第三、第四句是自勉:好木料终成栋梁,好钢材要有大用;第五、第六句是本诗的精华,将贪官污吏比喻为偷吃公粮的老鼠和麻雀,并表示出对他们的鄙视和嘲讽,表明自己坚决不做偷吃公粮的“鼠雀”,也就是不做用民脂民膏养肥自己的贪官污吏。最后两句,前忆先贤、后示来者,再次阐明自己的人生观、荣辱观。这首诗充分体现了包拯清廉正直、志存高远、忠心报国、无愧于后人高尚的道德情操和豪迈的理想气概。包公在端州主政三年,勤政为民,造福端州。他改良农耕,发展经济;筑堤固围,治理水患;挖井防疾,为民惠民;修路通邮,兴利除弊;兴教办学,启智育人;储粮备荒,惠泽民生。包拯说:“民者,国之本也,财用所出,安危所系。”包拯一生做过许多有益于百姓平民的好事,整治吏治、注重生产、巩固国防、举贤任能,是我国封建时代杰出的“以德为先、勤廉为民”的清官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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