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詹长松)春节后及元宵节期间,对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管控不力,相关部门和个人将被严肃追责。这是记者从昨日上午召开的省、市烟花爆竹禁限放视频会议上获得的消息。
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初一,因燃放烟花爆竹,我市空气受到严重污染。其中,沁阳市、温县、武陟县因管控不力、空气污染严重受到省里通报,修武县空气污染也十分突出。为切实做好春节后及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昨日上午,省烟花爆竹禁限放视频会议后,我市立即召开视频会议专题对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和各有关部门要引以为戒,严格落实好“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属地管理责任;各级公安、供销、应急管理部门要各司其职、认真落实行业部门的主体责任,确保禁放工作落到实处。
就如何抓好春节后及元宵节期间烟花爆竹管控工作,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要求,一是加强监管执法。各地要紧急组织各相关部门,依据工作职责,切实加强对烟花爆竹禁燃区内商铺和企业的开业监管,逐家告知,做到家喻户晓,确保节后禁燃禁放工作落实到位。对农历正月初六至正月十六时段烟花爆竹燃放严格监管,对禁燃区域和周边开展巡查执法,特别是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要进行持续性巡查,并加大打击力度,对违法燃放和销售烟花爆竹行为予以严厉查处、公开曝光。对禁燃区域外的地域加强宣传和疏导,大力减少烟花爆竹的销售和燃放。
二是清理销售源头。对在禁燃禁放区域内发现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务必追查销售点位,对非法销售点位予以严厉查处。对设在禁售区域外的烟花爆竹销售点位进行劝导,努力避免向进入禁燃禁放区域的人销售烟花爆竹。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当地电视、网络、广播、报纸、宣传车等进一步广泛宣传禁燃禁放、查处实例;在城乡接合部等重点区域张贴、悬挂标语,扎实营造烟花爆竹禁燃禁放氛围。
与此同时,我市还将实行严肃通报问责制度。元宵节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每天通报各县(市)区禁燃禁放工作情况,并开展督导检查,对管控不力的单位将通报批评,对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