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秋)记者近日从市商务局获悉,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联合发布公告,从今年起,企业从事加工贸易业务不再申领《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证明》(以下简称《生产能力证明》),商务主管部门也不再为加工贸易企业出具《生产能力证明》,由加工贸易企业自主承诺具备相应生产经营能力。此举进一步简化了流程,让加工贸易企业办事更加便利。
“商务与海关数据信息的共享,让企业不用再往商务主管部门跑,只需要在网上申报即可到海关办理手续。”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说。过去,加工贸易企业在网上申报完信息,还需要前往商务主管部门领取盖章的《生产能力证明》,才能去主管海关办理相应业务。而依据新规,加工贸易企业只需要登录“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系统”(https://ecomp.mofcom.gov.cn/),自主填报《加工贸易企业经营状况及生产能力信息表》,并对信息真实性作出承诺,即可直接到主管海关办理加工贸易手(账)册设立(变更)手续,无须再到商务主管部门领取纸质证明,全程实现无纸化操作。
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工贸易企业不再申领《生产能力证明》,是推进“放管服”改革的具体体现,不仅深化了“最多跑一次”改革,还提高了便利化水平和企业满意度,是完善事中事后监管的有效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