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前教育资助体系主要包括生活补助和保教费补助两类。第一类:对重点优抚对象,城市低保户、农村低保户,儿童福利院机构孤儿及社会散居孤儿,父母双残或单残、家庭主要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造成生活困难的幼儿以及残疾幼儿,因重大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因其他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幼儿和残疾幼儿,按照年生均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第二类: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3~6岁儿童按照年生均不低于4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助费,并按照年生均600元标准发放保教费。
义务教育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免学杂费、教科书费,生活补助和营养改善计划,即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在校在籍学生免除学杂费、教科书费,且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寄宿生在此基础上按照年生均小学生1000元、初中生1250元标准发放生活补助,并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年生均800元的标准给予营养改善计划补助。
普通高中教育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免学费、免住宿费和国家助学金。一是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四类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二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年生均2000元的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
中等职业学校资助体系主要包括国家免学费、国家助学金。国家免学费即对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在籍学生全部免除学费;国家助学金即对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在籍的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资助标准资助。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学生监护人于每学期开学初给学校提交相关资助申请材料:能够证明学生与监护人亲属关系的户口簿复印件;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学生或监护人名下银行卡号;申请表及佐证材料(贫困证明);其他所需材料。
焦作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