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在武陟县采访时获悉,一件小事引起的连锁反应,在全县引起了不小的轰动,也给全县的乡村干部敲响了警钟。
该县一名村委会主任,工作积极,有思路有魄力,深得镇干部和村里党员群众的支持。他认为,自己想办法筹集到的资金自己有支配权,且没有收支明细,并存在霸权行为,经群众举报核实,这名村委会主任因任性用权付出了沉痛的代价。
同时,这个村的包村干部、包村镇班子成员、镇“三资”管理中心分管领导、镇纪委书记也分别因疏于监管、不了解不知情没制止、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未高度重视等责任履行不力问题受到牵连,被武陟县纪委进行了责任追究,予以通报曝光。
“如果自己保持清醒头脑,严格按照‘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行事,就不会出事了,也不会牵连那么多干部。”这名村委会主任后悔不已。
“只要我们每名基层干部都严格按照‘四化四责’责任体系履职监督,就不会被问责、挨板子。”武陟县纪委一名干部说。
所谓“四化四责”,是指清单化明责、链条化传责、网络化督责、常态化问责,这是武陟县2016年底以来推动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简称“两个责任”)向基层延伸开出的一剂“药方”,也是有效预防基层干部违规违纪、高质量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一种探索。
清单化明责——为“小微权力”定边界
乡村治,百姓安。
武陟县纪委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长期的调研和工作中,他们注意到,这些年村干部流动性比较大,一些村干部当选后不知道如何开展工作,或者怕出错不敢干事,具体工作中存在着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上热中温下冷”的问题。更有甚者,我行我素,任性用权,违规违纪,引起党员群众不满,影响了党在群众中的形象。
如何有效规范村干部手中的权力,解决乡村两级工作中多头负责、无人负责,多方监管、无人监管的问题?武陟县制定出台了针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班子成员、基层站所负责人、“三资”管理中心负责人、包村(街)干部、村(街)党支部书记、村(街)委会主任、监委会主任、报账员等10类重点人员的权力责任清单、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尤其是结合农村信访反映热点和历年来查处的村干部违纪问题,对村两委各项权力进行梳理,从村庄建设、集体资产资源处置,到临时救助申请、低保(五保)申请等,为“小微权力”划定边界,确定村级组织集体资产资源处置、低保办理等18项“小微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确保村务权力规范运行,让权力真正在阳光下运行。
链条化传责——层层压实“两个责任”
有了制度和方案,关键在抓好落实。
为压实乡村“两个责任”落实,武陟县在严格三级例会制度、自上而下抓督导的同时,实行了自下而上报问题程序,包村干部每周,基层站所、“三资”中心、村监委会负责人每月填写上报发现的苗头性问题和线索,无上报事项的实行零报告,包片领导干部签字后上报乡镇纪委。
同时,明确落实县委、县政府安排的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信访稳定、双违整治等中心工作,以及涉农惠农资金管理、村街“三资”变化情况、村组干部婚丧嫁娶事宜、低保办理、慈善资金使用等情况的“五必报”事项,发现此类问题及时填报。乡镇(街道)纪(工)委对报表进行分析研判,查找“两个责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抓好整改。对于从其他渠道发现的问题,属于应发现并报告的问题而未及时填写报表上报的,严格追究包村干部、基层站所、“三资”中心负责人及包片领导干部的相应责任。去年,全县自下而上共收集上报问题110条,基本掌握了基层“两个责任”落实的现状。
县纪委负责监督检查各乡镇“两个责任”落实整体情况,乡镇纪委负责监督检查本乡镇落实“两个责任”具体情况。去年,县纪委先后约谈乡镇党政一把手4名、乡镇纪委书记6名,各乡镇约谈党员干部130余人次。
网络化督责——构建“立体监督”体系
外在的监督和惩戒机制在培育和保持党员干部的敬畏之心上更为实用。为充分发挥外在监督作用,武陟县强化了乡镇基层站所、“三资”管理中心等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检查督导,对业务部门应发现未发现的问题,由乡镇纪委对其负责人进行问责。
在压实乡镇基层站所、“三资”管理中心等业务部门监督责任的基础上,武陟县也压实了包村干部的责任,包村干部进村入户,面对面督促村两委干部和监委会履职尽责,并通过月例会、周问题报表及时上报责任落实情况。同时,充分发挥监委会的监督主体作用和社会监督作用,建立起了条块结合、相互印证的上级监督、同级监督、相互监督的立体监督网络。
嘉应观乡某村一名支部委员因儿子结婚准备宴请亲朋好友,包村干部及时发现上报乡纪委,乡纪委书记对其进行约谈提醒,这名村干部当即表示绝不邀请非亲属人员参加,绝不大操大办,避免了违纪问题发生。
两年来,武陟县共有347个村召开质询会,当场解决问题667件。去年,全县共挂牌督办问题线索7条,问责3人,扶贫攻坚、环境污染、安全生产、信访稳定责任不落实等4个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常态化问责——“一事三查”虚活实做
为保证各责任主体有效履职,在问责方面推行“一事三查”,每起问责案件,在追究直接责任人的同时,倒查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以及分管领导责任,以追责倒逼负责。坚持所有落实“两个责任”问责案件在全县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了不履责就要被问责的浓厚氛围。
县纪委在查处西陶镇某村一企业违法生产、违法排污案时,对该案件中存在的不报告、不作为和工作失职的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包村领导等7人给予诫勉谈话、行政警告、降低岗位等级、党内严重警告等处分。2017年,县纪委通过督查问题线索报告,对5名存在信访举报但问题线索报告为零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约谈,对2名瞒案不报、有案不查的乡镇纪委书记进行了问责。这一年,该县共问责162人、谈话函询80人、党政纪处分154人、组织处理70人。各乡镇(街道)新发生赴县级以上信访较去年同期下降了12%,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办理农村干部案件同比下降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