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论述,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营造企业家健康成长环境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更好发挥企业家作用的意见》和《中共河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有关文件规定,1月31日,市纪委、市监察委转发《河南省纪委、河南省监察委员会关于充分发挥纪检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意见(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
支持民营企业发展,是党中央一贯方针,这一点丝毫不会动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上来,把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
《意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我市民营经济发展实际,按照坚持依法依纪、坚持问题导向、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积极助推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切实保护民营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进一步规范政商交往行为,认真落实容错纠错机制,持续营造有利于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的环境,健全完善保障措施。
(本报综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