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公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财政奖补。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执行公办幼儿园实施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市级幼儿园5000元;对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实施财政奖补政策,每生每年奖补200元。
(二)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对在政府教育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的民办普通高中就读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公办普通高中免除学费和住宿费标准,由各级财政按照批准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和免学费、住宿费学生数补助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