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改玲)昨日,到市民政局办事的市民张明听到一条消息时心里乐开了花:今年,他的低保金将从去年的每月500元提升为550元。低保金增加后,他的日子将过得更宽裕些。
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为做好2019年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工作,根据《河南省民政厅 河南省财政厅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提高2019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经市政府同意,今年我市将适当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
其中,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月500元提升为550元,提升比例为10%;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去年的每人每年3480元提升为3900元,提升比例为12%。城市和乡村最低生活保障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不低于280元、170元,均比去年有所提高。
让我市不少生活贫困居民舒心的是,城乡低保标准、实际人均补差水平均高于省定标准。
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年标准为9600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年标准为6000元。
记者了解到,新的供养标准和财政补助水平从今年1月1日起执行。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和特困人员资金要求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第一季度的提标资金要在3月底发放到位。
我市还要求,各县(市)区财政部门要将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资金列入本级预算,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