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①)
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严格落实任命前法律知识测试、任命时作表态发言、任命后颁发任命书等制度,换届以来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61人次,特别是围绕政府机构改革,及时任命新一届政府组成部门负责人,从组织上保证了地方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转。认真落实宪法宣誓制度,3次组织47名任职人员进行宪法宣誓,增强了任命干部的宪法意识、责任意识和公仆意识。
立良法促善治
加快法治焦作建设有新举措
市人大常委会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开展地方立法,不断提高立法质量,通过立良法促善治。
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人大的主导作用,编制了《焦作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规划》,确定提请审议项目5个、立法调研项目5个,为今后5年我市开展立法工作提供遵循。
针对城市生态发展需要和市民群众呼声,加快了《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立法进度,首次尝试委托第三方起草法规草案,邀请法律专家组成法规起草小组,兼顾各方面利益诉求,努力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
为了加强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市人大常委会提前介入《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起草过程,通过学习外地经验、调研座谈、问卷调查、微信交流等方式,广泛征求意见,形成近20万字的调研材料和42万字的立法资料汇编,为这一条例制定奠定良好基础。
积极开展立法“回头看”,对我市制定的《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焦作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作出关于修改《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对个别条款进行完善。
聚焦改革发展大局
助推高质量发展实现新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紧扣全市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着眼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坚持依法监督与支持促进相结合,抓准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着力点,有力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的落实。
致力经济高质量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了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组织14名专家、教授对报告进行评审,重点审视焦作在全省的发展定位和发展方向,研究焦作与国家、省重大战略的对接和融入问题,提出要扎实推进项目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挖掘历史文化资源、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发展目标任务顺利完成。针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要求有关部门解决好种粮补贴不到位、土地流转费用高、新型主体用地难融资难等问题,促进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组织代表视察全域旅游发展情况,建议市政府编制好全域旅游总体规划,整合旅游资源,打造“焦作服务”旅游品牌,推动我市旅游“二次创业”、高质量发展。
致力打好“三大攻坚战”。聚焦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市人大常委会深入推进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制定《预算审查前听取人大代表和社会各界意见建议的办法》等4项配套制度,实现了对预决算的全口径监督和预算执行的全过程监督。听取审议了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报告,要求责任单位规范预算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范债务风险。
聚焦打好脱贫攻坚战,市、县两级人大上下联动进行专题视察,建议市政府重点抓好中央巡视和国家督查反馈问题、省半年重点工作核查我市的6类62个问题、省委专项巡视反馈的4类16个问题的整改工作,确保脱贫目标如期完成。
聚焦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组织代表开展集中视察,针对空气质量治标位次靠后、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大、交通运输污染严重等问题,建议市政府狠抓污染管控,调整能源消费结构,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强环保监管队伍建设,努力让蓝天白云成为城市发展的底色。
倾心关注民计民生
改善民生展现新成效
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心系民生,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积极反映人民诉求,推动民生问题解决,努力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聚焦配套水厂建设。市人大常委会高度关注南水北调配套水厂这一重要民生工程,对苏蔺水厂、府城水厂的建设和运营情况进行视察,要求有关部门加快苏蔺水厂第二条生产线配套管网工程的施工进度,做好府城水厂供水管线施工图设计和招标工作,尽快让焦作城区居民都能喝上甘甜的丹江水。
聚焦城区集中供热。针对群众反映的供热收费标准不统一、冷暖不均等问题,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代表对我市新城区集中供热工作开展调研,建议有关部门重视热源建设,改善供暖设施,加大监管力度,以优质服务让群众舒心满意。
聚焦司法公正。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专题调研,要求进一步落实改革措施,积极总结推广经验,持续开展制度创新,努力提高案件质效;对市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开展专题调研,加大对检察监督实效的宣传力度,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筑牢公平正义的防线。
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代表履职绽放新活力
市人大常委会坚持把尊重代表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作为开展人大工作的重要基础和关键环节,积极拓宽代表履职广度和深度,代表活力得以进一步绽放。
认真督办代表建议。及时交办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121件,要求承办单位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的困难,确保办理标准不降低;将代表建议分解到常委会内设机构实行对口督办,跟踪办理进度,检查办理效果;选取事关全局、代表反映集中的9件建议进行重点督办。截至目前,121件建议全部办结并答复代表,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得到较好解决。
健全联系代表机制。组建8个代表专业活动组和31个活动小组,丰富代表活动组织形式;常委会组成人员每人联系2~3名基层人大代表,定期听取代表意见和呼声;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国家机关联系人大代表的意见》,畅通代表反映社情民意的表达渠道。
在服务好代表的同时,市人大常委会紧紧围绕建设“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的新要求,突出党建引领,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全面提升常委会依法履职能力和机关服务保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