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陟县人民检察院对近期所办的4起侵害农村留守老人案件进行了分析,发现此类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引起广泛重视。
分析案件的主要特点:
一是涉案人员文化程度较低,多为无业人员。办理的4起案件中,15名犯罪嫌疑人全部为初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且全部为无业游民。如办理的夏某等8人诈骗犯罪一案中,6人为初中、2人为小学文化程度,且均无正当职业。
二是犯罪人员多假借特殊身份骗取被害人信任。办理的4起案件中,国家工作人员、公司工作人员、僧人等“特殊身份”多被冒用。如办理的王某、赵某诈骗犯罪一案,王某、赵某经密谋后,由赵某开车二人到武陟县大虹桥乡后,王某冒充附近修路的工作人员,先以能将工地的柴油便宜卖给66岁的被害人孟某为幌子和被害人进行攀谈,再提出将长500米、每盘价值2000元的国标电缆线共10盘抵押给被害人换成酒钱请客吃饭,骗取被害人同意后,由赵某开车假装到附近工地去取电线,实则将车内的劣质电缆线以次充好,骗取钱款共计11.5万元。
三是犯罪人员多为2人以上,且人员之间有共谋,为故意犯罪,多为涉财类犯罪。4起案件中,涉案犯罪人员都为2人以上,且相互之间有共谋,分工明确,多为侵财类犯罪。如办理的王某等人盗窃犯罪一案,王某等人冒充民政局工作人员,以可以为被害人办理低保,骗取被害老年人同意后,再以办理低保、残疾人证等需要照相为由,由王某负责照相吸引被害老年人注意力,其他人负责进入被害老年人屋内实施盗窃行为,分工十分明确。再如办理的左某等3人诈骗犯罪一案,左某等人经事先谋划后,来到武陟县谢旗营镇被害老人家中,假扮成和尚和尼姑,利用被害人封建迷信思想,以化解被害人家中“血灾”为由骗取被害人钱财9300元。
四是多为流窜作案、多次作案。4起案件中,有2起案件为多地流窜、多次作案。如办理的夏某等8人诈骗犯罪一案,该犯罪团伙利用老年人注重追求健康的心理,先后流窜至焦作武陟、修武,新乡小冀,平顶山郏县等地,以江苏南通家纺公司为群众送福利方式做宣传活动为由,吸引老年人参加“展销会”,然后再以推销床上用品为幌子,骗取老年人的信任,趁机实施诈骗,被骗老年人达100余名,涉案金额30余万元。
检察机关建议:
侵害农村留守老人案件,社会危害性极大。老年人接受能力弱,一旦被骗,既损失了钱财,也可能会受到子女的责备,甚至部分老年人会因想不开而导致轻生的恶果。因此,必须从多方面防范和减少此类案件的发生。
一是加大对涉及老年人案件的打击力度。检察机关要加强同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联系,对涉及老年被害人的案件快捕、快诉,并从严惩处,努力形成打击涉老犯罪合力,为老年人尤其是农村留守老人营造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
二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针对本地区多发、典型的犯罪手段,有针对性地开展送法下乡活动。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向村民特别是农村留守老人讲解犯罪分子的常用犯罪手段,解析最新骗术,增强农村留守老人的防范意识。
三是强化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借助“一村一警”大走访、驻村帮扶、精准扶贫等活动,通过入户走访、法治宣讲等形式,对农村留守老人聚居的地方强化排查,寻找安全隐患的盲区,及时封堵犯罪漏洞,严厉打击各类侵害农村留守老人权益的违法行为。
四是建议留守老人的子女要学会关爱父母,要常回家看看,及时了解父母的生活状况和遇到的困难,加强联络和走动,不给犯罪分子因子女长期不在身边向留守老人实施犯罪提供可乘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