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王伟)近日,市公安局焦南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辖区嘉禾屯村某百货店老板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2月10日晚,该所王褚中队民警在巡逻时发现嘉禾屯村某百货店老板张某(化名)骑三轮车非法运输烟花爆竹并准备在村里售卖,立即并将其运输的四箱烟花爆竹收缴,并将其带至该中队。经调查,张某对其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情况供认不讳。
目前,该中队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已依法对张某处以1万元罚款,并将四箱烟花爆竹全部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