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赵耀东 蒋 鑫 摄影报道
说起龙文化,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龙既是中华民族的图腾,也是中华民族精神的象征。耍龙灯和舞龙等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项体育运动深入人心。而孟州市槐树乡龙台村,因逢年过节的“火龙舞”表演闻名四方。
2006年,“火龙舞”被河南省政府公布为省级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2011年5月,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三批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
龙台村的“火龙舞”表演源远流长。据《孟县金石志》记载,“龙舞”表演在西周时期已在龙台村流行,汉武帝时曾参加祭祀活动。隋炀帝末期(公元613年)出现的“火龙舞”表演,是在“龙舞”的基础上发展过来的。经过1000多年的演变,“火龙”的制作工艺越来越高超,“火龙舞”表演越来越精彩。随着时间的推移和风俗的演变,“火龙舞”又被赋予新的含义,象征美好生活五彩缤纷,象征事业兴旺红火吉祥。
“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的诗句是南宋词人辛弃疾对农历正月十五传统元宵节“火龙舞”表演的真切描述。明清时期,舞“火龙”习俗更盛。
每年元宵节,龙台村的“火龙舞”表演作为保留节目,都会吸引十里八乡的父老乡亲。
拜龙王、摆龙阵、龙盘柱、龙喷火、五龙汇、跳龙门、巨龙飞等“火龙舞”的一招一式美轮美奂,赢得“天下火龙一绝”的美誉。
说起“火龙舞”,7岁就跟着爷爷学舞龙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火龙舞”的传承人郝同周说,龙台村制作的“火龙”十分精美,龙身通体安装有多个“油咕嘟”,龙口安有喷火装置,龙尾系有铃铛,夜间舞动时火光四溅、铃声悦耳,仿佛把人带入一个梦幻的世界。
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王蒙灵刻苦学习“火龙”的制作及舞龙技艺,形成了自己独特的表演风格,并在“火龙舞”原有的基础上对舞龙动作等进行了改进,使“火龙舞”迸发出新的生机和活力,得到了当地民众的肯定和认可。
龙台村新一届两委会成员郝金良、郝铁链表示:“现在,‘火龙舞’不仅在每年的元宵节舞动,还在节庆日、大型商贸等活动中表演。为此,新一届两委会下大力气挖掘龙文化,并举办了学习班,培养更多的人投身到‘火龙舞’的创新和继承中来,不断加大‘火龙舞’的产业化、品牌化推广力度,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保护遗产‘火龙舞’传承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