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面对改革任务叠加、职能重大调整、业务转型发展的严峻形势,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新变化、人民群众新需求、检察职能新调整,攻坚克难,积极作为,在推动检察工作转型发展、高质量发展中取得了新成效、树立了标杆、创出了经验。
全市检察机关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召开焦作检察机关党建史上首次专门党建工作会议,推动形成“大党建”工作格局,落实党建“四个三”工作机制、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的做法得到市委和省检察院的充分肯定;市检察院被市委评为“五型”机关,市检察院机关工会被市总工会评为“焦作市模范职工之家红旗单位”,并授予“五一劳动奖状”。
全市检察机关精准服务社会发展大局,紧跟市委的重大部署,紧贴市委谋划的打好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四城联创”“双十工程”“转变作风抓落实、优化环境促发展”等中心工作,及时出台一系列意见和措施,并把落实这些任务实行项目化管理,部署开展“六大专项行动”,由市检察院班子成员分包项目、部门负责人包条线,实行月督导、季讲评、年总评,把服务大局护航经济发展的各项任务抓实抓精,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相关工作6次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市检察院被评为“2018年度焦作市有重大影响的十件大事突出贡献单位”“优化环境服务企业先进单位”“‘三包三化’先进单位”。
全市检察机关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办案质效越来越好,依法批准或决定逮捕各类刑事犯罪2999人,提起公诉5453人,捕后轻缓刑率明显下降;坚决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决策部署,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和核心业务工作,先后5次召开工作推进会,明确提出“认识要高、反应要快、打击要准、宣传要好、总结要全”五点要求,指导全市检察机关正确履职、把准斗争方向,依法批准逮捕涉黑犯罪33人、已提起公诉51人,批准逮捕涉恶犯罪223人、已提起公诉132人;主动加强与相关执法司法机关的沟通联系,推动形成监督者与被监督者之间良性、积极的工作关系,诉讼监督质效更加明显,有8起案件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件”“优秀案件”“十佳检察建议案件”。
全市检察机关的执法满意度不断提升,从2017年的全省第六位跃升至2018年的全省第一位。
全市检察机关坚持用好“三大抓手”,以目标考核为引领,充分运用“三位一体”考核评价体系,发挥考核“指挥棒”的作用,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做法被省人民检察院推广,多个兄弟检察院前来学习考察;以队伍专业化建设为保障,在全市检察机关组织开展为期3年的“学练赛”活动,全面提升干警的综合素能,3名干警分别被省检察院评为“业务专家”“业务标兵”“业务能手”,15个集体、21名个人受到省级以上记功表彰,孟州市检察院被最高检察院荣记集体一等功,孟州、修武两个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2018年度全省综合考评先进基层院”;以科技信息作支撑,积极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两级院同步建成“三远一网”并投入使用,研发运行智慧民行辅助办案系统,极大地提高了办案效率,相关做法受到省检察院主要领导充分肯定并拟在全省推广。市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检察信息化先进单位”。
全市检察机关持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逐级压实“两个责任”;注重发挥系统内巡察利器作用,对孟州、沁阳两个检察院开展常规巡察,通过面对面帮助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整改提高,不仅使被巡察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政治责任得到进一步压实,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得到进一步塑造,而且改变了我市部分检察机关基层基础政治建设薄弱的局面,营造了争先创优的浓厚氛围。市检察院突出政治引领开展巡察、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的做法被省检察院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