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改玲)垃圾分类,人人有责。3月13日下午,我市召开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会。会议要求,对生活垃圾分类做得好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想获奖励吗?一起来做好垃圾分类吧!
据了解,为了实现生活垃圾减量化,我市将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原则,对产生垃圾少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下一步,我市通过招标确定的社会资本方(专业公司),将按户数在垃圾分类试点小区设置智能分类箱、智能垃圾袋等,采取“一户一卡一码”等“互联网+”智能管理模式,指导居民通过扫描二维码免费领取智能垃圾袋,分类投放垃圾。居民投放可回收垃圾将获得积分,凭积分可兑换商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