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程春参与了濮阳市黄龙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修武县2017年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治项目(一标段)施工任务,在工程项目进度款最后一次拨付之际,我郑重承诺:未利用公司、办事处、项目管理部名义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采购款、设备租赁费、融资、担保。无不良行为发生,保证人与公司、办事处之间不存在资金拖欠,上述声明属实,此次结账后若再发生包括上述内容等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与公司无关,保证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承认公司享有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