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朱传胜)今年3月份以来,温县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对所辖乡镇“散乱污”企业进行地毯式排查,防止“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经调查、走访、核实认定,温泉街道工业街朱清江塑料鞋袋厂、刘天有鞋花厂,黄河街道平王村南粉碎石头厂3家企业,均未办理相关环评手续,属典型的“散乱污”企业。温县环保局会同相关乡镇,迅速组织力量对以上3家企业进行调查取证,并按相关法律要求立即进行取缔,消除环境隐患,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