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焦众证字第36号公证债权文书,依法将被执行人宋小平所有的位于山阳区焦东中路艺新小区4号楼1单元202号房产予以拍卖,具体事项请登录淘宝司法拍卖网。
联系电话:17739169119 苏法官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