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四川省凉山州木里县发生森林火灾。3月31日下午,30名扑火队员在转场途中,受瞬间风力突变影响,突遇山火爆燃牺牲。让人惊诧、愤怒的是,竟有人在网上诋毁、侮辱火灾中牺牲的救火英雄。截至4月3日,福建、四川、江西、陕西警方先后通报了4起网民侮辱救火英雄被依法拘留的案件。
毛泽东主席在《为人民服务》一文中写道:“人总是要死的,但死的意义有不同。中国古时候有个文学家叫作司马迁的说过: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为人民利益而死的,就比泰山还重……”毫无疑问,木里县的消防英雄忠于职守,虽赴汤蹈火而义无反顾,他们为人民利益而死,无上光荣。
著名作家郁达夫曾在一次纪念鲁迅的大会上说:“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是不幸的,一个有英雄却不知敬重爱惜的民族是不可救药的。”极个别内心阴暗的人对英雄不知敬重,反而利用信息网络侮辱、诋毁英雄名誉、形象,是对社会公德的挑战,严重侵犯社会公共利益,是可忍,孰不可忍?可喜的是,此次各地警方雷厉风行,对侮辱英雄的人员迅速采取强制措施,依法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弘扬了正气正义,打击了歪风邪气。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此次各地警方对少部分人侮辱英雄的言论果断出手,不仅告诉这些人,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言论自由”亦有边界,触犯法律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而且以这些人为反面教材,教育广大青少年敬重英雄、崇拜英雄、争当英雄,对塑造青少年健全的人格、向善的人性和高尚的人品,对提升国家的文明程度都大有裨益。
俗话说:饭可以乱吃,话不可以乱说。乱吃饭,顶多伤害自己的身体;而乱说话,就有可能伤害到别人、社会甚至国家,成为公害。事实证明,无论是谁都不能利用信息网络发表与国家公义、人类良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悖的言论,否则必将祸从口出,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