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为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提高突发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早处置的快速反应能力,有效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各县(市)区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范围、时限、内容、途径等作出具体要求。这是记者4月12日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必须报告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主要包括:《焦作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较大及以上级别食品(含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化妆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参照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分级标准;涉及中小学生、婴幼儿、孕妇等特殊人群的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在辖区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可能存在关联性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其他突发事件中出现严重伤残、死亡情况,且涉及或可能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发生或疑似发生100人以上(含100人)食源性疾病、传染病事件涉及或可能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发生重大疫情或重大灾情,需要提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可能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其他食品药品安全信息。
在报告时限方面,分为初报、续报、终报和月报等方面。其中,在初报中要求疑似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发生后,各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尽快掌握情况,简化初报审批环节,降低审批层级,及时上报突发事件信息。特别重大及重大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在获知相关信息后20分钟内电话报告、40分钟内书面上报;较大级别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在获知相关信息后1小时内上报,6小时内书面上报;其他突发事件可能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的,应在获知相关信息后24小时内书面上报。
在报告内容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报告按照“初报事件要素、续报事件详情、终报事件结果”的原则,分步骤分重点报告。初报应当包括事件发生时间地点、当前状况、危害程度、先期处置、发展趋势等内容。续报应当包括事件进展调查详情、后续应对措施等内容。终报应当包括事件定性、事件产生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类似事件预防措施等内容。初报和续报经上报单位分管负责同志签发后,以“突发事件信息”形式上报,终报经上报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签发后,以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正式文件形式上报。该局对报告途径也作出了具体要求。
同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拓宽信息来源范围,提高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作用,加强信息报告相关业务培训,主动发现敏感信息;积极协调卫生行政、疾病预防控制、医疗机构等相关单位,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相关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全面获取食品药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严格按照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相关要求,强化苗头性、倾向性、系统性风险隐患信息的监测、搜集、分析与研判,及时、准确、全面报告相关信息;加强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工作的技术、设备和经费保障,提高信息报告工作的时效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