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高小豹
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召开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孟令辰对我市市场监管方面前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此前不久,原市工商局被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评为“2018年度先进集体”。
扫黑除恶,似乎与市场监管没有关系,缘何成了我市市场监管部门一个工作亮点呢?
立足市场监管职能
打击经济违法行为
在省扫黑办编印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普及读本》中,就回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打击对象有哪些”时,明确将“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确定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打击对象。毫无疑问,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商贸集市等场所,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成为重点区域。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去年3月16日,原市工商局被列为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自去年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我们严格按照有关工作部署,重点围绕突出政治站位,为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提供坚强思想保证;突出思路和方法创新,将线索摸排作为推进工作的重要突破口;突出机制完善,为工作持续纵深推进奠定扎实基础,持续推进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在今年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上,孟令辰作交流发言时说。
据了解,去年以来,原市工商局始终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严肃的重大政治任务和政治责任,摆到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精心谋划,综合施策,扎实落实。首先,该局围绕站位提升,把干部思想认识提升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着力点,通过集中学习、谈心谈话等形式持续动员系统广大干部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增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工作持续深入推动奠定了扎实的思想根基。其次,该局强化组织保障,迅速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与各县(市)区局签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承诺书,并成立7个由副县级干部带队的督导组开展专项督导,持续巩固扎实稳步推进的工作态势。同时,该局持续抓好扫黑除恶相关问题研究及工作统筹部署,及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关于落实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八督导调研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方案》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百日会战”工作方案》,积极推动上级扫黑除恶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一年以来,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各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部署,立足市场监管职能,严厉打击各类经济违法行为,深入排查隐藏在市场违法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并通报相关部门,最大限度地斩断黑恶势力的经济链条,着力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消费环境。”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王新法说。
扫黑除恶净化市场
公平阳光温暖人心
去年3月27日,原市工商局执法人员在市场检查中发现一起涉嫌无证照从事水泥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后经查明,该负责人经营期间未办理营业执照,且非法经营额达到刑事追诉标准。随后,该局依法将该案移送至公安机关处理。
上述这个案件,只是原市工商局在紧盯线索摸排确保工作成效方面的一个例子。据介绍,深入排查隐藏在市场违法行为背后的涉黑涉恶线索,持续优化市场环境是原市工商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目标,将集贸市场、商超中的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旅游景区内宾馆、饭店、特产店等利用虚假宣传、霸王条款、暴力威胁等手段销售质次价高商品和提供服务等强买强卖、欺诈消费者等行为,以及车站周边商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外地旅客等行为列为重点关注对象,积极拓展线索摸排渠道,认真做好案件排查。
“广排、深查、精甄”为核心的工作思路扎实推进原市工商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深入开展,迅速有效地提升了摸排线索的数量和质量。去年10月初,原省工商局扫黑办编发专题简报,在原全省工商系统介绍该工作经验。
加强行业监管,既是完善落实当前扫黑除恶“打、治、建”长效机制的具体要求,也是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的必要措施。为此,原市工商局首先加强市场监管,按照“有黑扫黑、有恶除恶、有乱治乱”的工作要求,持续加强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重拳打击各类市场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同时,加大对不法企业的“传销”“欺骗式会销”行为的巡查整治力度,持续跟踪企业经营动态。加强市场主体监管,注重发挥登记监管职能优势,严格审查,加大企业监管力度,在注册登记中加强对容易滋生黑恶势力的监督审查,严把市场准入关,凡是被列入“黑名单”和失信名单的人员,一律不得开办企业。对涉黑涉恶企业、个体工商户,加大惩处力度,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最大限度斩断有可能涉及黑恶势力的经济生态链条,并加强有关企业信息的共享应用,便于相关部门对其业务活动进行有效监管。
“公平阳光,是市场监管最好的土壤。各类商贸集市、批发市场、旅游市场等是人民群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市场监管部门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就是要把危害人民群众利益、影响社会生活稳定的黑恶势力扫出去、铲除掉,还群众一方净土。”市市场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
■相关链接
1.扫黑除恶与打黑除恶相比有哪些变化?
意味着在广度、深度、力度等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彰显党中央除恶务尽,坚决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强决心和信心。
2.什么样的组织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1)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2)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3)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4)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3.什么是恶势力组织?
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经济、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但尚未形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的违法犯罪组织。
恶势力一般为三人以上,纠集者相对固定,违法犯罪活动主要为强迫交易、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故意毁坏财物、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同时可能伴随实施开设赌场、组织卖淫、强迫卖淫、贩卖毒品、运输毒品、制造毒品、抢劫、抢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以及聚众“打砸抢”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