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版:焦作检察 上一版3
推动党建工作和检察业务深度融合
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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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9 年4月16日 星期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市检察院控申部门
对群众来信做到件件有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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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邓帆)去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控申部门倾力服务大局、真情服务群众,针对群众来信切实做到件件有回复,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是检察机关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打造品质检察的重要举措。最高人民检察院、省人民检察院和市人民检察院主要领导也对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我市检察院控申部门作为检察机关密切联系群众的窗口,坚决把这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来抓,做到“把群众来信当家信,把群众诉求当家事,件件回复不打折扣”。

  为了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措施,市检察院控申部门一是坚持受理全程留痕。实行群众来信电子卷宗制度,实现群众来信网上流转,全程留痕。二是流转准确高效。对诉求明确的,由检察辅助人员提出分流意见,检察官作出决定,将相关诉求交有关业务部门办理。对疑难复杂的信访,商请原办案单位、部门共同协商分流,对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的,告知群众反映渠道。三是严控回复期限。对群众来信做到当日拆、当日审、当日录,从收到群众来信之日起,5日内提出分流意见,7日内回复来信人。四是回复方便快捷。对留有手机号码的,通过手机短信回复;有固定电话的,通过电话回复;仅有通信地址的,通过检察专递书面回复。

  为了确保“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取得实效,控申部门会设专人负责群众来信的审查分流和回复工作,对群众来信回复工作实行实时检查、全程监控,及时跟进督办,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和执法为民的检察品质,不讲条件、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兑现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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