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州市泰兴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决定吊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410800009403),其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同时作废。
孟州市泰兴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应立即停止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许可的经营活动,并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所属车辆的《道路运输证》交回原发证机关。
特此公告
焦作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