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小豹)4月20日,记者从市公安交警支队获悉,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我市实施以来,仅去年就为交通事故方支付622.59万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的补充,旨在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没钱抢救或安葬时,救助基金可以先行垫付,以确保受害人获得及时抢救或处理善后事宜。”市公安交警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说,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交通事故中抢救费用超过交强险责任限额的、肇事机动车未参加交强险的、机动车肇事后逃逸的等情况,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伤亡的丧葬费用、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
接着,他举例说,就在去年,万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被一辆大型拖拉机撞到,被紧急送往焦煤集团中央医院抢救。据悉,80后的万某去年年初刚当上爸爸,一家人都沉浸在新生命诞生的幸福和甜蜜之中,但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给这个平静的小家庭笼罩上了阴霾,也让初为人母的万某爱人不知所措。失血性休克、急性肾功能损伤、全身多处骨折,巨额的医疗费用使这个并不富裕的家庭陷入了困境。了解这一情况后,办案交警告知万某家人可以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并发出了垫付通知书。救助基金服务站工作人员接到垫付通知书后第一时间到医院进行调查,得知已输血5000cc的万某仍未脱离生命危险。医院为万某开通绿色通道,最终成功挽救了他的生命。经审核,万某的情况符合救助基金申请条件,救助基金服务站在抢救结束后为其垫付了尚未结清的抢救费用74900.17元,为这个小家庭撑起了“幸福伞”。
该负责人表示,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是一项新的社会保障制度,旨在保障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不能按照交强险制度得到赔偿时,可以通过救助基金的救助,获得及时抢救或者适当补偿,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死亡率和致残率,使受害人的生命权和健康权得到更加及时、高效的保障,较好地化解交通事故导致的社会矛盾问题,真正发挥“救命钱”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