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②)听取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关于《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对《条例(草案)》(表决稿)进行了研究审议,并提请常委会表决通过了《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
审议《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时,常委会组成人员认为,制定《条例(草案)》,对于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大家建议,《条例(草案)》中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市、县两级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从立法层面更加合理有效地整合各方面的力量,使条例更加具有可操作性;要立足焦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有针对性地解决我市当前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存在的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和交通结构、用地结构不合理等问题,体现本地治污特色。
葛探宇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将表决通过的《焦作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方方面面的意见建议,深入调查研究,进一步修改完善《焦作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为常委会第二次审议《条例(草案)》作好准备。
副市长汪习武、王付举,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玉杰、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孟国祥、市监察委员会相关负责人列席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