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杜玲)记者昨日从市人才交流中心获悉,从今年起,我市调整就业见习政策,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离校2年内未就业中专中职毕业生扩展到16~24岁失业青年,组织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参加3~12个月的就业见习,提高其就业能力,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目前,我市正在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见习岗位。见习单位申报流程为先上网注册申报,再到市人才交流中心5号窗口现场确认,并提交有关资料,申报截止时间为5月31日。
据了解,从今年起,我省实施“三年六万青年见习计划”,到2021年,用3年时间组织6万余名青年参加就业见习。实施就业见习计划,可认定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青年见习单位,使有见习意愿的失业青年都能获得见习机会,增强就业竞争力,形成有利于促进青年就业的长效机制。
在我市范围内依法成立(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主体资格的各类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经济组织均可自愿申报见习单位。申报见习单位,应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能持续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委派专人负责指导见习人员的工作;能够按时支付见习人员生活补贴,为见习人员提供不低于焦作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生活补助,并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据介绍,见习人员见习期间,生活补贴分别由当地政府和见习单位提供。根据我省统一规定,政府提供的生活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其中,对于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500元。
此次见习岗位征集工作结束后,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中专中职毕业生和失业青年都可以报名参加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