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供气规模的不断扩大,偷盗燃气、故意破坏燃气设备事件时有发生,全国因为偷盗燃气所引发的不安全和爆炸事故屡见不鲜。我市极个别天然气居民、工商业用户采用破坏公用燃气管线设施、私接暗管、破坏表具、地埋偷接等方式偷盗使用燃气。这些盗气方式因其连接、输送、使用燃气均严重违规,不仅侵害燃气企业利益,而且泄漏点多并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存在极大的公共安全隐患。
近日,焦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向广大燃气用户发出通知,对擅自毁损、拆除、移动燃气设施或者改动市政燃气设施的,由燃气管理部门依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之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毁损、覆盖、涂改、擅自拆除或者移动燃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恢复原状,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八条之规定,破坏电力、燃气或者其他易燃易爆设备,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鼓励社会各界举报偷盗气行为,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燃气企业内部员工,在工作中增强警惕意识,在安全检查、抄表等工作中,核查用气现场,及时发现、举报、查处偷盗气行为,并予以奖励。一经发现偷盗气行为,中裕燃气将移交公安机关,并向偷盗气人员所在单位、社区进行曝光、通报。
举报电话:3901195、3901229
同时,焦作中裕燃气提醒各位用户安全、节约用气,经常检查燃气胶管是否老化开裂,是否有管卡,管道接头是否松动,谨防燃气软管脱落,以免造成安全事故。
焦作中裕燃气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