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梁智玲)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前出台了《焦作市2019年非电行业提标治理专项方案》,全市29家非电行业企业被列入“提标治理企业清单”。
今年我市将开展钢铁、水泥、碳素(含石墨)、平板玻璃(电子玻璃)等非电行业提标治理,力争达到超低排放水平,持续减少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推动工业企业绿色发展转型。今年10月底前,钢铁、水泥、碳素(含石墨)、平板玻璃、电子玻璃、电解铝等行业要分别按照标准完成整治重点。对逾期未完成深度治理的钢铁、水泥、碳素(含石墨)、电解铝、玻璃等企业,纳入惩罚性电价政策执行范围,提高实施标准。
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明确了非电行业的废气整治要求。其中,钢铁行业的整治要求是:热风炉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150毫克/立方米。轧钢及其他生产工序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涉及排放VOCs工段和设备,治理措施和有组织排放标准要按照《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执行。
水泥行业的整治要求是:全市符合条件的通用水泥熟料企业水泥窑废气在基准氧含量10%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立方米。水泥粉磨工序(含单独粉磨站企业)的烘干窑、立磨烘干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100毫克/立方米。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氨逃逸小于8毫克/立方米。
碳素(含石墨)行业的整治要求是:煅烧焙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立方米。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氨逃逸小于8毫克/立方米。
平板玻璃、电子玻璃行业的整治要求是:2019年10月底前,全市平板玻璃和电子玻璃企业完成提标治理。玻璃熔炉烟气在基准氧含量8%的条件下,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50、200毫克/立方米。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立方米。所有氨法脱硝、氨法脱硫的氨逃逸浓度小于8毫克/立方米。
电解铝行业的整治要求是:电解铝工业烟气颗粒物、二氧化硫、氟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2毫克/立方米。所有排气筒颗粒物排放浓度小于10毫克/立方米。